第一章招标公告
(江宁分中心)氢燃料电池膜电极和固态电池电解质生产项目氢燃料电池膜电极和固态电池电解质生产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jnfj2500304-03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氢燃料电池膜电极和固态电池电解质生产项目已由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以宁经政服备〔2025〕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汽创智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汽创智科技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氢燃料电池膜电极和固态电池电解质生产项目(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吉印大道2999号
2.2招标范围:d栋1、2f改造,改造面积约771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钢结构、拆除改造、消防改造、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暖通、室内装修、室外配套管网等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合同估算价:24980000.00元
2.5工程规模:d栋1、2f改造,改造面积约771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钢结构、拆除改造、消防改造、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暖通、室内装修、室外配套管网等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业绩:企业自2020年2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提供。金额、类型以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满足招标文件正文1.4.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并按照格式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九章其他。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9月-2025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5、项目负责人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提供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中):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7、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8、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9、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10、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1)省、市级许可的企业资质延期和延续:许可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此类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到2024年6月30日,并在省、市级许可资质延续后的相应资质证书上予以单独标识有效期。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3-2009:30:0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7.1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是否两阶段评标:否;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具体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2.3.1 | 评标价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评标价=投标报价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其他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025-68505814;qq:3979558114;qq:763240925;qq:3332365139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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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中汽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胜利路88号 | 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东风大街3462号 |
联系人: | 卢晓荣 | 联系人: | 陈阳 |
电话: | 025-87160066 | 电话: | 17386876491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电话:025-521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