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粮仓专用空调一体机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制冷空调设备/其他制冷空调设备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秀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16日 11:4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6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7月1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60998586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秀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南埔路97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0594-58964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鑫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399号大益茶隔壁大厅进来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工、13860998586,电子邮箱:fjxhy2021@163.com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xhy【cg】2022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粮仓专用空调一体机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根据“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莆财购〔2022〕6号)”文件中的“二、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要求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事项1:
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的“7、评标方法和标准”部分中价格扣除的规则更正。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者不给予价格扣除。 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属于中小企业的一方或多方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者不给予价格扣除。 3、监狱企业视同上述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者不给予价格扣除。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投标人需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者不给予价格扣除。 |
更正为: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者不给予价格扣除。 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工程项目为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属于中小企业的一方或多方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者不给予价格扣除。 3、监狱企业视同上述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者不给予价格扣除。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投标人需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者不给予价格扣除。 |
其他内容不变更正日期:2022年07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采购公告、标前更正公告中与本更正公告2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2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秀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南埔路976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4-58964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鑫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399号大益茶隔壁大厅进来5楼
联系方式:王工、13860998586,电子邮箱:fjxhy2021@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13860998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