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伊宁市教育局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伊宁市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20日 19:0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7月21日至2022年07月28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辽宁路40号九城商务楼3楼315室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8月10日 16:30 | ||
开标地点 | 伊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伊宁市健康街与广东路交叉口) | ||
预算金额 | ¥12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闫露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09055681 | ||
采购单位 | 伊宁市教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伊宁市海棠路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19693983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辽宁路40号九城商务楼3楼31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109055681 |
伊宁市教育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辽宁路40号九城商务楼3楼31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0日 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xjjz-yl-14
项目名称:伊宁市教育局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2600000
最高限价(元):12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伊宁市教育局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伊宁市教育局采购一批教学设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2年8月30日前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1日至2022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辽宁路40号九城商务楼3楼315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箱获取(采用电子邮箱获取,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1304098844@qq.com资料为加盖公章的pdf格式,邮件标题格式为“xx公司xx项目”;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0日 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伊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伊宁市健康街与广东路交叉口)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0日 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伊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伊宁市健康街与广东路交叉口)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文件需携带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上述证件资料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或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联系邮箱(1304098844@qq.com),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可能被拒绝。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宁市教育局
地 址:伊宁市海棠路5号
联系方式:18196939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辽宁路40号九城商务楼3楼315室
联系方式:131090556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露
电 话:13109055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