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北分中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扬子江校区学生宿舍一组团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jbfj2500400-02sj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扬子江校区学生宿舍一组团建设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扬子江校区学生宿舍一组团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文号:工信部规函[2025]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
2.2招标范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扬子江校区学生宿舍一组团建设项目设计,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配合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查、施工图设计(包含与本设计相关的专项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等)。涉及地基基础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消防、弱电智能化、装配式建筑设计、钢结构设计、门窗幕墙栏杆设计、室内设计、节能、泛光照明、太阳能、变配电、电梯、室外工程(道路、景观绿化、海绵城市、雨污水、综合管线、亮化等)、通信等,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设计和所有配套专业深化设计。配合完成该项目建设工程各阶段政府报批报建手续所需的设计服务和专项论证等,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等相关直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相关专业的设计服务。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2.3 服务期限:4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3,200,0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建设扬子江校区学生宿舍一组团项目,新建学生宿舍楼两栋,新增建筑面积37618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面积,新增床位2404张。其中,2号学生宿舍建筑面积18826平方米,建筑层数8层,3号学生宿舍建筑面积18792平方米,建筑层数8层。
2.7 其他说明: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工程设计资质需满足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投资额)179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设计内容需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评标办法中的企业业绩、评标办法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均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2)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0月-2025年3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高校事业编制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3)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承诺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4)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5)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承诺: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6)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7)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8)提供承诺书,内容及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条款承诺书格式。9)因系统限制,评标办法备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内容:“10.4、评分办法备注”。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5-1409:20:0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7.1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8.00 分 设计方案部分:65.00 分 投标报价:10.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17.0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95%、95.5%、96%、96.5%、97%、97.5%、98%、98.5%、99%、9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 5≤有效投标文件<7 家 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二(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 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 5≤有效投标文件<7 家 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业绩 (0~4.00) |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投资额)179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设计业绩,有一个得4分,最多得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设计内容需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评标办法中的企业业绩、评标办法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均不可兼得。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企业业绩 (0~4.00)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投资额)179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设计业绩,有一个得4分,最多得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设计内容需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评标办法中的企业业绩、评标办法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均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 (2) | 设计方案 | 项目认知 (0~5.00) | 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总体设计思路 (0~5.00) | 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规划设计理念新颖、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科学应用技术标准,提出对于现存主要问题的分析及应对之策。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
总平面设计 (0~5.00) | 总体思路清晰、创意新颖、功能布局合理,符合使用需求,充分利用土地,高效组织交通与停车,统筹考虑竖向设计,与周边环境协调。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
学生宿舍功能性设计 (0~5.00) | 在学生宿舍功能性设计,空间高效利用、动静分区、健康与舒适性、交流与共享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
建筑造型效果 (0~5.00) | 建筑构思创意新颖,空间处理多元,立面造型、比例尺寸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体现项目和区域特色,与周边环境协调。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
各专业方案设计及设计深度 (0~5.00) | 各专业方案合理可行、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实施性。各专业设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海绵城市等。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
绿色建筑设计 (0~5.00) | 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
装配式设计 (0~5.00) | 建筑方案符合南京市装配式设计要求,结构设计符合装配式建筑结构规范要求,构件连接和构造设计经济合理。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
景观及场地设计 (0~5.00) | 景观方案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应包含总体构思设计,在重要节点设计,植物与材料选择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
项目经济技术指标、造价控制方案及保证措施 (0~5.00) | 按初步设计编制,专业概算软件计算的投资概算是否准确,造价控制的技术措施和设计管理措施是否齐全。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0~5.00) |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合理性、可行性。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
设计重难点剖析及合理化建议 (0~5.00) | 对项目重难点进行分析,建议方案完整、科学、可行、经济、措施得力。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
后续服务措施 (0~5.00) | 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控制措施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4 (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 (0~1.00) | 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6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分) |
建筑专业人员1名 (0~2.00)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6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 ||
结构专业人员1名 (0~1.50)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5分) | ||
电气专业人员1名 (0~1.50) |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5分) | ||
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 (0~1.50)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5分) | ||
暖通专业人员1名 (0~1.50)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的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5分) | ||
造价专业人员1名 (0~1.50)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5分) | ||
装饰装修专业人员1名 (0~1.50) | 具有室内装饰设计师证书的得0.5分;同时具有装饰装修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加1分,具有装饰装修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专业以职称证为准,如职称证不能反映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5分) | ||
园林景观绿化专业人员 1 名 (0~1.00) | 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园林绿化专业类包含: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分) | ||
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具备大师 (0~2.00) | 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中具有一个省级及以上设计大师(包含省级设计大师、国家级设计大师)的得2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 ||
企业奖项 (0~2.00)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设计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建筑设计奖项的得2分/个,获得过省级建筑设计奖项的得1分/个,获得过市级建筑设计奖项的得0.5分/个,此项限评1个获奖项目,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满分2分。(本奖项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结构专项、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国家级奖项以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省级奖项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为准;市级奖项以市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日期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
9.3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4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5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6 其他说明:(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 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赞成湖畔居商务楼3楼 |
联系人: | 张科 | 联系人: | 姜敏 |
电话: | 025-52119862 | 电话: | 025-83650622-8039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电话:025-88029903)招标人信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