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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第三标段)[ZBCG]

   2025-04-14 公开招标1605

信息来源:丹东电子招投标 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

凤城市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第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城市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凤城市交通运输局以《凤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凤交〔2025〕1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凤城市交通运输局以《凤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凤城市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凤交〔2025〕1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凤城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64.3%、35.7%,招标人为凤城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凤城市2025年农村

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第三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凤城市境内,共涉及白旗镇、蓝旗镇、凤凰城街道、大堡乡等15个乡镇(街道),共计47条路线53项,路线全长172.4公里。其中大修工程12条路线15项,路线全长65.5公里,中修工程27条路线30项,路线全长82.5公里,预防性养护8条路线8项,路线全长24.4公里。热熔标线2925.8平方米,钢护栏363 2米,单柱式标志牌53套,警示桩44根,百米桩63块,里程碑8块,道口标柱1 04个。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凤城市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第三标段),投标人凤城市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共十一个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2.3招标范围①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②招标人应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上传至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或其指定的其他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全部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全文、招标人联系方式等。招标人可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全部载明在招标公告正文中,或作为招标公告的附件进行公开,或作为独立文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3第三标段:刘家河镇:尖卫线(1项)1.9公里,大修,路面宽5米;尖北线(1项)12公里,大修,路面宽5米,单柱式标志牌1套,钢护栏64米。路面结构为3 cm沥青砼面层+16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改建桥梁8.8米/1座。2.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9

月30日(共计131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①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24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以企业成立时开始算)3.1.3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业绩不做要求。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1)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及以上]并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2)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日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3.1.5信誉要求(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①招标人不得在招投标过程中设置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不得存在限制或变相限制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4(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投标人在“关于公布2023年度辽宁省公路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辽交公水〔2024〕115号)”或“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4年第54号)”中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之前网站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处于公示期内的除外);注:按照《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企业具备有效的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投标按其认定;不具备时,投标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一)具有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认定。(二)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认定。(三)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和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根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a级认定,有不良行为记录但超过三年(自然年,下同)的按b级认定,三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c级认定。(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1.6其他要

求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

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

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①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①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5(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 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21日,每日08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0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以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交通运输领域)上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8.1公示制度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8.2异议、投诉处理8.2.1异议处理(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8.2.2投诉处理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凤城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凤城市凤凰城区凤山路73-1号

邮编:118100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15-8122285

招标人:凤城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凤城市凤凰城区邓铁梅路81号

邮编:118100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15-8153506

电子邮件:fc-gl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金正大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凤城市邓铁梅路17号锦江大厦1617室

邮编:118100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415-8125677

电子邮件:ddjzdgczx@163.com

2025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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