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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二期) 招标公告[公开]

   2025-04-03 公开招标18

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二期)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二期)7e572c0d-ca2f-4a82-b98e-8917af837fbe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7e572c0d-ca2f-4a82-b98e-8917af837fbe
建设规模:1249.89万元7e572c0d-ca2f-4a82-b98e-8917af837fbe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5-04-03 17:3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3)3730768
备注: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4月3日17时30分至2025年4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点击切换“红河州”)报名,凭企业 ca 数字证书(ca 机构认证锁)登录交易平台,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ca 机构认证锁)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ca 机构认证锁),并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经办人:孙建光
办公电话:1370863055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人:陈望、李荣辉、李超、杨映琨、申靖
办公电话:13668718564移动电话:1366871856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500202500160001001
标段名称: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二期)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4-11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4-28 09:00
开标地点:州本级开标室2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1249.8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设计工作范围:按照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程、标准进行产房及配套病房(妇产医技楼四楼)装修、临床技能培训中心装修、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装修、发光字体安装工程、肠内营养配置室装修等工程等施工图设计及发包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 (2)施工工作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产房及配套病房(妇产医技楼四楼)装修、临床技能培训中心装修、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装修、发光字体安装工程、肠内营养配置室装修等工程等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竣工验收、保修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云南省蒙自市红河大道与上海路交叉口滇南绿洲专科医院建设片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设计资质须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须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专业为建筑工程,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 (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 (3)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
业绩要求:(1)投标人在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项目总投资850万元及其以上或单项设计合同金额7万元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或房屋建筑装修改造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证明业绩的工作内容、规模,否则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设计业绩为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或epc项目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设计单位提供的为准】;对2019年1月1日至今新成立的投标人,可不提供设计企业业绩。 (2)投标人在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项目总投资850万元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或房屋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证明业绩的工作内容、规模,否则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为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或epc项目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施工单位提供的为准】;对2019年1月1日至今新成立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施工企业业绩。
其他: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设计资质须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须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专业为建筑工程,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 (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 (3)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 4、投标人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项目总投资850万元及其以上或单项设计合同金额7万元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或房屋建筑装修改造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证明业绩的工作内容、规模,否则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设计业绩为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或epc项目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设计单位提供的为准】;对2019年1月1日至今新成立的投标人,可不提供设计企业业绩。 (2)投标人在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项目总投资850万元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或房屋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证明业绩的工作内容、规模,否则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为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或epc项目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施工单位提供的为准】;对2019年1月1日至今新成立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施工企业业绩。 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已有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2023 年审计报告及审计报表应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6、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云南”(http://yncredit.yn.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查询所有投标人的情况并截图,交评标委员会评审),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5-04-03 14:49:49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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