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豫州大道至南部高压门站段高压燃气管网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306-410173-04-01-2785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昱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豫州大道至南部高压门站段高压燃气管网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豫州大道至南部高压门站段高压燃气管网工程施工项目。
2.2项目编号:hkg-js-202503044
2.3项目概况:本项目自豫州大道与商登高速南辅道交叉口西侧起沿商高速南辅道向东至南部高压门站,建设内容为城市燃气高压管网全长约5.3km,管径d508,压力2.5mpa,采用直缝双面埋弧焊接钢管(材质l360m),将西气东输一线天然气引入实验区,用来服务于港区东南片区各类燃气用户需求。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管道及线路工程施工,具体包括管道沿线:测量放线、作业带清扫、管沟开挖、布管、管道组焊、管道补口补伤(含管道防腐层检漏及修复)、通球扫线、 管道吹扫试压、管道干燥、管沟回填、地貌恢复、三桩安装和穿越工程(顶管及定向钻并含稳压块和套管)施工。
管道焊接工艺按设计要求为手工下向焊、手工半自动下向焊工艺,焊材为全进口伯乐焊材,焊口检验一次合格率达到98%及以上,焊口合格标准为二级片。开工前中标单位必须提前做好焊接工艺评定,编写焊接考试方案报锅检所备案,并组织焊工考试,合格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负。管道沿线需交叉穿越既有管线、电(光)缆、公路、铁路、池塘、河流等,施工时注意防护。公路顶管穿越与定向钻穿越管线须单独试压,管道强度试验3.75mpa,严密性试验2.88mpa(管线所经人口稠密地区,分段试压必须确保安全)。
2.5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以招标人确认时间为准)起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施工质量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豫州大道至南部高压门站段高压燃气管网工程k0-k2+600
第二标段: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豫州大道至南部高压门站段高压燃气管网工程k2+600-k3+955
第三标段: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豫州大道至南部高压门站段高压燃气管网工程k3+955-k5+340
2.8其他说明:本项目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2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 gb1)压力管道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gb1)安装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且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同时拟派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具体驻场时间以合同要求为准),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不得更换(因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更换的境况除外)(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承诺不对本项目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5年4月16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算。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施工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4日09时00分至2025年4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相关资料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志洋路与梅河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1-565919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昱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c塔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371-56567734
邮 箱:ykglzxgs@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86199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