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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审批字【202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高阳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建设地点:高阳县城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改造雨水管线、污水管线及配套设施等。 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16170.35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标准与规范要求。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后续服务至项目验收通过止。
2.2招标范围:现场进行地勘、出具勘察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及后续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的能力。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勘察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设计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提供2024年度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符合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28 09:00至2025-04-0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4-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该项目实施“双盲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蒋二兵;联系方式:0312-6622520;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河北天华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天惠、郑颖,联系方式:0312-2168363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2-6622520
电子邮箱:gyzjj520@126.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高阳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招标人: | 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天华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高阳县兴阳路261号 | 地址: | 保定市云杉路131号向阳驿a座808室 |
邮编: | 0715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蒋二兵(异议受理人) | 联系人: | 刘天惠、郑颖(异议受理人) |
电话: | 0312-6622520 | 电话: | 0312-2168363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tianhua88@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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