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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CG-8752]屏南县岭下乡国家级千亩高优农业示范区提升建设项目高山蔬菜和食用菌产业配套设施-食用菌菌棒加工厂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PEZ]

   2022-07-19 招标代理机构2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屏南县岭下乡国家级千亩高优农业示范区提升建设项目高山蔬菜和食用菌产业配套设施-食用菌菌棒加工厂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货物/专用设备/农业和林业机械/设施农业设备
采购单位屏南县水益方贸易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屏南县公告时间2022年07月19日 22:3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7月20日至2022年07月2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建大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屏南县国宝路99号御景华庭a栋1002室)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9日 10:00
开标地点福建大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屏南县国宝路99号御景华庭a栋1002室)
预算金额¥938.6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059735263
采购单位屏南县水益方贸易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古峰镇翠屏南路2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女士/15880271935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大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西街道城西路153-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女士/18059735263
附件:
附件1大四方-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屏南县岭下乡国家级千亩高优农业示范区提升建设项目高山蔬菜和食用菌产业配套设施-食用菌菌棒加工厂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大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屏南县国宝路99号御景华庭a栋10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大四方(p-2022)招字第005号

项目名称:屏南县岭下乡国家级千亩高优农业示范区提升建设项目高山蔬菜和食用菌产业配套设施-食用菌菌棒加工厂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38.6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38.6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品目号预算允许进口合同包预算投标保证金
11-1屏南县岭下乡国家级千亩高优农业示范区提升建设项目高山蔬菜和食用菌产业配套设施-食用菌菌棒加工厂设备采购项目1项9386500938650093865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福建省财政、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价格扣除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评审时对于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以下规定进行价格扣除:1、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给予5%)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必须提供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但必须提供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参与货物项目的,还必须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 上述规定与现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冲突的,按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等执行。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0日 至 2022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大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屏南县国宝路99号御景华庭a栋1002室)

方式:各潜在投标人购买公开招标文件的可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或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须以公司名义公对公转账或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填写完整、清楚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送至购买标书地点(或发送至我司邮箱838931958@qq.com)。未办理或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大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屏南县国宝路99号御景华庭a栋10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账户信息

费用类型

帐户详情

保证金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福建大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大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古田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古田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帐号90613100100100000597059061310010010000059705
1、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保证金”。

2、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场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提前了解投标所在地的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并提前做好相关的疫情防控工作,务请留足送交文件途中所需时间,避免迟到。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屏南县水益方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古峰镇翠屏南路232号

联系方式:黄女士/15880271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大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西街道城西路153-1号

联系方式:孙女士/180597352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 18059735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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