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及城镇污水设施水毁重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7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旬阳市-2024-1204
项目名称:旬阳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及城镇污水设施水毁重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62,641.1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及城镇污水设施水毁重建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62,641.1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62,641.1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1862641.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62,641.10 | 1,862,641.1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及城镇污水设施水毁重建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号);
(4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
(5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 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
(7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
(8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 号) ;
(10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1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及城镇污水设施水毁重建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 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者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相关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磋商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5)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6)请各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阳市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监测站
地址:旬阳县城关镇文化东路13号
联系方式:18329459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旅游商业广场2幢1单元1901号
联系方式:180915162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18091516265
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