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昆明高新区马金铺水质净化厂提标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2b87d90d-f589-4316-a42d-10aef883d8e6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2b87d90d-f589-4316-a42d-10aef883d8e6 | ||
建设规模: | 本次招标规模约55000万元2b87d90d-f589-4316-a42d-10aef883d8e6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1-28 16: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871-66035810) |
备注: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3.本项目招标计划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4、本次招标公告变更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5日,招标公告变更发布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满足开标要求,开标截止时间不予延期。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何老师 |
办公电话: | 13888200109 | ||
招标代理机构: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袁俊华 |
办公电话: | 0871-67270779 | 移动电话: | 13888438275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401219001001 |
标段名称: | 昆明高新区马金铺水质净化厂提标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2-05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19 09:00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6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50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昆明高新区马金铺水质净化厂提标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完成高新区东区水质净化厂、污水管网、再生水管网及提升泵站、淹积水点整治、污水提升泵站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包括:(一)水质净化厂改造,对部分工艺、电气、智慧水务、外电系统进行提升改造,对老旧自控设备进行更换,对变压器进行增容;(二)新建、修复再生水管网,形成47.66公里再生水回用管道;(三)污水管网维修,对高新大道、梁峰路污水管网维修约14 公里;(四)对泰辉街与高新大道交叉等淹积水点进行改造,对道路及排水管网进行改造;(五)新建污水提升泵站,规模1.5万m3/d;(六)新建再生水提升泵站,规模5万m3/d。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本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叁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含壹级)资质。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并注册在投标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施工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同时承诺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具有高级(含高级)以上工程师职称,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牵头人提供)。 |
业绩要求: | (1)设计业绩: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2项(含2项)类似市政工程项目设计。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工程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需满足该要求。 (2)施工业绩: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2项(含2项)类似市政工程施工项目。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该要求。 |
其他: | 1、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的通知》和《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投标人的承诺: (1)拟派项目组人员到位承诺。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部分技术负责人、设计部分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均不更换的承诺。 (3)投标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4)廉洁自律的承诺。 【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4、投标人信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中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刚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以上财务状况的证明材料(财务报表附注无须提供)。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2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12-19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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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