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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CG]成都微精电机股份公司增资扩股

   2024-11-20 公开招标108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1-12

拟新增注册资本

不超过1060.5204万元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2-09

增资新股东股权占比

不高于15.4639%

增资新股东占有股份数

0 — 1060.5204万股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资

是一、增资企业简况

增资企业

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成都微精电机股份公司

所属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所属地区

四川 成都市 成华区

增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7712183070

注册资本

5,797.5161万人民币

股本总额

57975161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谢海东

经营规模

中型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职工人数

458人 其中:在岗 458人,离退 0人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机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增资企业简介

微精电机始建于1958年,是我国“一五”期间156项重点工程之一,2005年改制为股份公司。公司主要从事微特电机及组件的研制、开发、生产及销售业务,主要产品有力矩电机、旋转变压器、伺服电机、轴流风机、伺服驱动器、特种泵以及机电一体化装备等,共21个大类、66个系列、2000多个品种。

增资前企业股

东及持股比例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0.0704%2绵阳兴绵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15.416%3彭声岚10.0547%4彭声崧10.0547%5绵阳高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7456%6成都精密电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7447%7彭名涛5.6616%8北京泰洋科技有限公司2.352%9成都国信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0.559%10谭勇0.1881%11其余2位股东0.1532%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2024 年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3,799.6213

769.1685

738.2897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54,642.9562

14,741.4822

39,901.474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备注

上述数据为增资企业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24-06-30

9,125.5233

1,712.2572

1,497.9583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月报

57,960.0746

18,913.8942

39,046.1804

备注

上述数据为增资企业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专项审计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查询:

1. 查询方式:在增资企业现场查询;

2. 查询条件:符合投资方资格条件。

二、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三、本次增资募集总额不超过1.50亿元(含本数),投资人数不限,单家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若最终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亦视为增资成功。

四、意向投资方如拟报名参与投资,需自行对增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增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投资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投资后,投资方不得以增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增资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增资价款。

五、本次增资价款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进行结算。意向投资方应在被确认为最终投资方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协议》,并在《增资扩股协议》签订并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增资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六、增资后的公司治理结构

(1)股东会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董事会

公司设立董事会,此次引入的投资者中增资金额最多且增资后持股比例达5%以上的投资者(若多名投资者满足此条件,则为交纳保证金时间最早的投资者;若为联合体,则按联合体中各主体单独计算持股比例),有权向增资企业委派1名董事。

七、评估基准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增资后的新老股东按实缴比例共同享有;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增资款到账日)期间的损益,由增资后的新老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承担或享有。此外,给予投资者最优惠待遇、反稀释、优先认购权、知情及检查权等保障条款。

八、本次增资扩股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本次交易所产生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九、意向投资方报名时须做好对标的情况、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等进行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须认真考虑所涉及的政策法规、行业、市场、行政审批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成功竞得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同时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投资方应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双方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且转、受双方结清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价款全额无息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十一、增资方在收到投资方支付的全部增资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投资方共同配合,在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不参与

管理层是否参与增资

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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