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退休职工档案电子化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企事业退休职工档案电子化管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00-04170
项目名称:企事业退休职工档案电子化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文件密封送至开标现场。保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未能上传响应文件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4)所有供应商应该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二次报价。报价时间为30分钟,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之前未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 http://218.61.232.162:8605/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网址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6、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等相关内容,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67号
联系方式:0415-3105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虹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
联系方式:0415-5836188
邮箱地址:lnhqzbdl@qq.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南门外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虹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4021000000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馨元
电 话:0415-5836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