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460地块房地产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z460地块房地产项目已由扬州市数据局以扬数据投资备[2024] 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华旅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gz460地块房地产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至规划预留道路,南至秋实路,西至太平路,北至物港路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4.24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约4.39万平方米。
2.1.3项目建安投资:约71200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484.27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工期730日历天,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gz460地块房地产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①项目策划: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等前期策划工作;②工程监理: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进度、投资等施工管理及监理服务;③项目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 8号、扬建工(2011)36号文件规定,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它要求:
3.5.1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5.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5.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3.7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涵盖gz460地块房地产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程,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主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配套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管理或工程监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监理员4人。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格预审公告附件。
6.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1日;
7.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7.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14:00时。
8.2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方式。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10月28日14:00时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其他
10.1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10.2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10.3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
10.4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华旅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10号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2楼
邮编:225000邮编:225009
联 系 人:张先生联 系 人:曹云龙
电话:0514-87362361电话:0514-87116778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12.备注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 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曹云龙 联系电话:0514-87116778通讯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2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2.1.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总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监理组成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投标安全承诺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应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超出国家规定的浮动幅度;(4)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的规定 | |||||
…… | ……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22分 经济标:投标报价:20分 商务标:58分(其中:企业业绩:18分;企业信誉及获奖:19分;管理体系3分;项目组综合素质:18分 | ||||
评分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分) | 评分标准 | |||
全过程咨询 服务方案 (22分)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2、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总页数不得超过2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评价 | 5 | ①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组织方案的项目组织架构; ②项目管理体系; ③拟投入的资源配置科学、合理、高效性; ④制度建设规划针对性。 | ||||
项目策划服务方案 | 2 | 前期策划措施:策划管理工作方案详密、内容全面,管控措施得力 | ||||
项目管理服务方案 | 5 | ①项目管理整体方案; ②项目管理团队的组成; ③项目管理主要工作内容; ④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及沟通对象; ⑤项目管理文件管理与编制要求。 | ||||
工程监理服务方案 | 8 | ①监理大纲内容齐全、结构完整、重点突出、符合规范、针对性强; ②质量控制方案、进度控制方案、投资控制方案、安全控制方案、合同与信息管理方案、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协调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③规范围挡、控制扬尘、治污减排、降低噪音等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控制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④保修阶段监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 ||||
服务承诺 | 2 | 服务内容、人员、响应时间承诺等。 | ||||
企业综合素质 (40分) | 企业业绩 | 18 | 1、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一个项目得1分,满分2分。(提供相应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相应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服务,有一个项目得1分,满分2分。(提供相应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相应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业绩,有一项得2分,满分14分。(提供相应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相应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需有全过程咨询单位盖章)原件扫描件,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全过程业绩证明材料中,如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全过程咨询单位盖章栏盖章的,须提供由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履约证明文件,证明其在该项目中承担并完成全过程咨询服务。) 注:1.上述1、2、3项中的业绩不重复计分。 2.以上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 | |||
企业信誉及获奖 | 19 | 1、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过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设区市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如“优秀监理企业、建筑业先进企业”等表彰,有一项得1分,满分9分。(提供相应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发证或发文日期为准。) 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监理服务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有一项得1分,满分2分。(提供监理合同原件扫描件及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或官网查询公示的详细页面截图。缺一不得分)。 3、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项目管理服务的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有一项得1分,满分2分(提供项目管理合同及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或官网查询公示的详细页面截图。缺一不得分)。 4、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有一项得2分,满分6分。(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及针对全过程咨询服务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或官网查询公示的详细页面截图扫描件。缺一不得分)。 注:1、上述2-4项中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分。 2、市级及以上奖项均指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如为授权颁发的表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局、住建厅和住建部)的授权文件并上传授权文件原件扫描件,否则该表彰不予认可。 | ||||
管理体系 | 3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有一个体系认证得1分,满分3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且认证范围应包含全过程工程咨询)。 | ||||
项目组综合素质 (18分) | 项目总负责人 | 6 | 1、项目总负责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全过程咨询负责人的,有一个项目得2分,满分2分。(提供全过程咨询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扫描件,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2、项目总负责人2020年1月以来,获得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如“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或优秀监理工程师”表彰的,有一次得2分,满分4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或文件日期为准) | |||
其他人员 | 12 | 1、拟投入项目管理组人员至少配备4人: 项目管理组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级注册执业资格;项目组成员3人:具有中级职称;以上项目管理组人员配齐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专业(上述专业指注册证书专业)。得基本分4分,未配备或所配备专业不符合要求或所配备人数不齐全的不得分。本项满分4分。 2、拟投入监理组人员至少配备8人: 具有1名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和3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4名监理员的得基本分4分,未配备或所配备专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所配备人数不齐全的不得分。本项满分4分。 3、拟投入人员除项目总负责人外,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满分4分。 (此项满分12分。需提供相应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 | ||||
全过程咨询报价 (20分) | 投标报价 | 20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7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 (1)各有效投标报价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 (2)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为b; (3)权重系数为k, 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值取值范围为10%、15%、20%; 评标基准价=a×k+b×(1-k)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20分,每偏差-1%扣0.1分,每偏差+1%扣0.1分,百分率不足1%部分时用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说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