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徐水经济开发区2024年度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徐水经济开发区2024年度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已由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徐水发改【2024】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德润达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保定市德润达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河北徐水经济开发区2024年度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建设地点:河北徐水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精工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主要建设集中制冷站、冷却塔、管路系统等循环冷却配套工程,供电及配电设施,天然气中压、低压管网共2970米及调压站,集中供热管网1780米及入户站,纯水管网600米及净化设施,污水管网1500米及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室外桁架工程、智慧园区设计、厂房设备基础工程及精工产业园生产配套设施提升工程。精工产业园10kv配电工程:工程范围自110kv变电站高压出线柜t接点起,至各车间配电室低压柜低压出线开关下口止。由110kv变电站出4路10kv专线引至精工园区新建高压开闭站,由高压开闭站再分别引10kv出线至精工园各厂区内新建配电室,共新建10kv高压开闭所1座,新建厂区内10kv配电室共9座。 计划工期:400天(其中设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以及工程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所需全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其它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力承装、承试、承修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提供至少一个(≥1)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电力工程等类似业绩。 注:1、业绩时间要求为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业绩不限金额。 3、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具备即可。
3.1.3财务要求:具备2022年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具备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承包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建筑工程专业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市政工程专业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电力工程专业施工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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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6 09:30至2024-10-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以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保定市德润达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保定长澜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人:王永乐、翟经理 异议受理电话:0312-8965581、13102950960 异议提出方式:通过招标通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徐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0312-8965605
电子邮箱:xxjjkfqspj@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河北徐水经济开发区2024年度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3500 |
招标人: | 保定市德润达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保定长澜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河北徐水经济开发区内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杨庄乡裕华东路1000号莲池创业园2号楼1009室商用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永乐 | 联系人: | 翟经理 |
电话: | 0312-8965581 | 电话: | 13102950960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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