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2202-440307-04-01-737959037
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10-13 09:00:00 至 2024-11-04 18:00:00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4-10-25 17:00:00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4-10-30 17: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备注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湾宝龙生物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龙飞大道333号丰隆深港5栋a座1201 | |
经办人 | 徐伟雁 | |
办公电话 | 13824380113 | |
电子邮箱 | 982882569@qq.com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杨乔扉、胡金宝 | |
办公电话 | 17688966647 | |
手机号码 | 17688966647 | |
电子邮箱 | yangqiaofei@sztc.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宝龙生物药创新发展先导区项目(宝龙生物医药创新生态产业园二期 10-07、10-08、10-10 地块)测绘服务【标段编号:2202-440307-04-01-737959037001】
本次招标内容 | 依据《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szjg t22-2015)和《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深规土〔2018〕1009号)的规定对项目进行面积测绘服务。在项目预售测绘阶段、竣工测绘阶段提供技术支持和数据保障,提供经房产测绘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预售测绘和竣工测绘成果文件。 本项目的测绘类别为预售测绘及竣工测绘,详细工作内容及要求详附件三 任务书。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1万㎡。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137.38万元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1-04 18: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其他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工程测绘资质(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乙级。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无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无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无 |
序号 | 文件名 |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https://www.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6)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https://www.szggzy.com/jyfw/jsgc-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5&siteid=1),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0755-88653390(服务时间18:00-24:00)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