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燕郊海绵城市—合流制管网溢流污染控制工程ppp项目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河市燕郊海绵城市—合流制管网溢流污染控制工程ppp项目造价咨询已由燕郊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燕区审批投资核字【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排三河海绵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排三河海绵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址:本工程的建设范围为燕郊建成区,即北至幸福渠,南至南外环,西至潮白河,东至尹家沟-福成路的区域,总面积约 80km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建设内容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建雨水管网系统工程、污水管网系统改造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海绵城市示范工程等。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从本合同签订生效开始的项目前期编制工程量清单阶段;项目施工图预算阶段;施工阶段过程中询价、认价、变更、洽商的核量核价;工程竣工结算编制报审及内部结算审核阶段,配合委托人完成政府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竣工财务决算等各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完成造价咨询工作目标,并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确保本项目各环节造价预算符合政府相关部门的标准,确保竣工验收一年内项目结算工作完成并通过政府相关机构的最终审核定案。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权利义务为止。质量要求:合格,且满足委托人及政府相关审核部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3.5不得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禁止投标的情形;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8 09:00至2024-10-03 17:00(北京时间,下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未按公告要求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递交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18 09: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线参与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递交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0316-585805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北排三河海绵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18630627500
电子邮箱:2516839540@qq.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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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北排三河海绵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泓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学院路北侧、燕安公司东侧10号厂房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 |
邮编: | 065200 | 邮编: | 065200 |
联系人: | 张丽 | 联系人: | 李艳羽 |
电话: | 19933462806 | 电话: | 0316-585805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zgsz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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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