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都区防范特大暴雨应急项目九龙河整治工程(龙川南路西段)已由扬州市江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都区发改委关于江都区防范特大暴雨应急项目九龙河整治工程(龙川南路西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扬江发改许发〔2024〕8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江都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都区防范特大暴雨应急项目九龙河整治工程(龙川南路西段)epc总承包(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九龙河工程,河道工程西起九龙闸站,经过九龙桥后向南至江洲路,总长0.88km。根据《江都区滨江新城水系规划(2011~2030)》等相关规划要求,整治龙川南路西片九龙河,完善片区河网建设,扩大片区水面积,增加片区排水出路,缩短雨水管网排水路径;根据片区实际地形特点,按抽排的排涝模式进行治理。工程等级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整治九龙河(龙川南路西段)长880米,沿河两岸新建护岸长1668米,同步实施沿河绿化等配套工程。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江都区防范特大暴雨应急项目九龙河整治工程(龙川南路西段)epc总承包(jlhgc-2024-epc),具体招标内容(包含以下内容,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为:
(1)设计部分:包括施工图设计及评审,项目实施期间应招标人要求可能的方案调整、设计变更、设计补充(含预备费等增做工程设计),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工作,包括相关手续办理工作;提交相应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图纸、施工图预算、技术文件等设计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版)。
(2)施工部分:完成包括经通过审核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专项工程的施工,及施工期间可能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的调整、变更和项目保修期的一切工作。
2.3投资规模:本标段招标范围概算投资为956.745万元(含水保环保)。
2.4质量目标与标准:
(1)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应满足施工阶段的要求,设计文件应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专家审查,所有文件符合初步设计批复及现行设计规范、规程的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目标等级要求为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2.5计划工期:
工期要求:总工期124日历天。计划于2024年10月25日设计开工,2024年11月25日施工开工,2025年2月25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1)工程设计:合同签订后后20天内完成招标人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报招标人审查,在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5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工程施工:施工工期3个月,开工时间具体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整体工程计划于2025年2月25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设备资源和良好信誉。
(2)资质要求,应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水利专业(河道整治)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主要人员资质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需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出具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施工项目负责人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3施工企业: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即最多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牵头人单位应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5近5年投标人企业(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8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除外)。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的epc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利益相关体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其他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负责提供相关配合工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7日9时3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4年10月17日9时3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江都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园管理办公室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新都南路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514-8680569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05室
联系人:肖女士许女士
电话:025-86338425
传真:025-86338777
邮箱:609189584@qq.com
8.备注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网上发布。
9.评标办法
9.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各项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平均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9.2评标办法细则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一、设计方案(5.0分) | 1.1施工图设计方案及对初步设计的理解(2分) | 1、施工图设计技术路线及设计方案合理、可行、有针对性;所采用的设计规范是否全面、合理、准确;得1分,有缺陷的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对本项目基本情况的熟悉程度,设计理念的理解、对工程位置现状、规划情况的熟悉程度,设计方案符合对初步设计工作成果的理解,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2设计工作大纲(2分) | 1、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得0.5分。 2、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0.5分。 3、施工图预算编制方案合理、采用规范有效的,得0.5分。 4、后续服务计划完整合理、措施具体得当的,得0.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 ||
1.3施工图设计重点、难点分析(1分) | 1、对本项目设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得当,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2.2.4(2) | 二、施工组织方案(16分) | 2.1施工总体布置及临时措施(1.5分) | 1、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0.5分。 2、施工场地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0.5分。 3、施工围堰及降(排)水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0.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2.2施工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3分) |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1分。 2、主要原材料及半成品材料的采购、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 3、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详尽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需求,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得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
2.3施工主要施工方案与质量(9分) | 1、河道工程土方施工方案、土方平衡及弃土区布置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2分。 2、木桩防护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3、挡墙等建筑物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4、景观绿化等施工工艺及方案合理、质量控制保证措施可行,绿化成活率保证、养护方案、补救措施合理全面,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5、环保水保专项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得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
2.4施工质量体系、工程资料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2.5分) |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0.5分。 2、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健全,施工区域内(含弃土区)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0.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3、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0.5分。 4、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0.5分。 5、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0.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
2.2.4(3) | 三、项目管理机构(6分) | 3.1设计单位人员素质(3分) | 1、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或资格证书的得0.5分。 2、所配置的水工、岩土、规划、水保、造价等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应具备与所负责专业相对应的资格或注册证书(水利部或住建部),配备齐全得1.5分,每缺一个扣0.5分,最低得0分。 所配置的人员以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为准。 3、各专业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个得0.25分,最高得1分。(需提供职称证书) 上述人员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2024年7月-2024年9月任意一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否则不得分。 |
3.2施工单位项目组成员素质(3分) | 1、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2、施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2分。 须上述人员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须上述人员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2024年7月-2024年9月任意一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否则不得分。 | ||
2.2.4(4) | 四、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 4.1投标报价(70分) | 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65、0.70、0.75。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3)投标价报价得分计算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0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
2.2.4(5) | 五、企业业绩(3分) | 企业业绩(3分) | 1.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中标价4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水利工程业绩400万元或以上的设计项目,有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中设计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