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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CG]2024年利辛县中疃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25 公开招标141

2024年利辛县中疃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2024年利辛县中疃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亳州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2024年利辛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批稿)的批复、农发【2024】11号。

4.招标人: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5.招标人地址:利辛县淝河大道与高新路交叉口七楼。

6.项目业主: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项目出资比例:100%。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利辛县中疃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bzlx2024gc622号。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个标段。

4.建设地点:利辛县中疃镇。

5.项目规模:本次招标主要施工内容为2024年利辛县中疃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建设面积约1.4万亩,主要施工内容为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总投资约2774.35万元。

6.合同估算价:27743541.37元。

7.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8.招标范围:施工内容包含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9.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27743541.37元(其中暂列金500000元)。

10.其他: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同批次招标的阚疃镇、中疃镇、孙庙乡和马店孜镇4个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项目,已被推荐为其中某一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参与剩余项目的投标,但不得被推荐为剩余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具体推荐顺序按照上述项目开标顺序进行,同一日开标两个及以上项目时,以评标结束时间早的结果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2019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1个,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在19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或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说明: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可担任《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规定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1个,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9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或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施工业绩。

②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如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提供的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a.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b.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c.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d.投标人被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如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上述情形。遇系统故障,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②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6)/。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说明: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填写具体数量)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9月24日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15日08时30分。

3.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说明: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名称)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仍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办理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逾期未办理的,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4)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5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五室(利辛县前进路与政通路交叉口西北侧)(具体开标室详见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日程安排”或者开标当天指示牌)。

七、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等网站上发布。

九、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2.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登录地址: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已审核通过的注册用户获取招标文件,注册用户点击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最右侧的“平台登录”后,在弹出页面点击“我要投标”按钮,在电脑usb口插入ca锁输入密码登录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注册办理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3.本项目在线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4.各投标单位可以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查询ca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注:安徽省内ca锁一地办理,全省通用)。

查询流程: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办事指南;

查询网址:

①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新制(网上办理办事指南网址)https://ggzy.bozhou.gov.cn/fwzn/025001/025001001/025001001001/20211105/f9d8f6cf-d7ff-4b65-aeb5-aefe50e2f13f.html;

②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新制(窗口办理办事指南网址):https://ggzy.bozhou.gov.cn/fwzn/025001/025001001/025001001001/20211108/24e43a9e-8e22-4dbe-9bd2-3b043c34497b.html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利辛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利辛县淝河大道与高新路交叉口七楼地址:利辛县淝河路与子胥大道交叉口城投集团5楼
联系人:王红联系人:武琦董浩
联系电话:0558-8812373联系电话:0558-88636361915969360319159693602
招标文件异议
1.提出时间:若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提出方式:采用书面形式,现场或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bozhou.gov.cn/),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向以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上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58-8800026、0558-8812507

地址:利辛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法规监督股、利辛县淝河大道与高新路交叉口七楼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7万元。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名称: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利辛支行

银行账号:20000514304566600004585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符合下列勾选情形之一的,无需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需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为民营企业的,如提供民营企业承诺书,无需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相应行业信用好或信用评价分值高、近3年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近3年无建设工程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上述规定。

备注:投标人在相应行业信用好或信用评价分值高是指:水利工程项目信用评价等级为aa或市场行为分值≥85分,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和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在皖企业市场行为分值为准;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价等级为aa,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准。

十二、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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