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风渔融合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724-2420n2496349
日期:2024年9月18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风渔融合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项目,项目业主为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上风电场(以下简称“海风场”)场址位于珠海市三灶岛南侧海域。风电场场址区域边界距离北侧三灶岛约10km,距离西侧高栏岛约10km,距离东北侧横琴岛约为15km,距离东侧小万山岛约20.5km。场址北侧三灶岛为珠海三灶机场,其跑道成东北—西南走向,与风电场场址边界的长边方向平行,机场侧面与风场的最近距离约10.5km。规划场址海域面积约52km2,属于近海风电场。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 项目包名称 | 招标范围 (以第五章技术规范书内容和要求为准) |
0724-2420n2496349 | 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风渔融合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项目 |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风渔融合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项目,主要根据南海区域气候(台风多发、雨水较多)情况,在璧青湾风电场开展风渔融合关键技术研究,要求形成一定的专利、论文、科技成果,并针对研究成果开展试应用和期间的监测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要求为准。
2.4项目地点: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
2.5工期: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11月30日,完成本次服务项目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和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指依法设立领取营业执照并取得本公司的授权的分支机构)。
(2)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a)、(b)的要求:
(a)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及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资格执业资格;
(b)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1个国内海洋牧场类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注:1)须同时提供拟任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不少于3个月)和担任相关职务的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
2)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封面、显示合同工程内容页和签署页)的复印件。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级、二级平台企业级和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的,包括处于“黑名单或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在投标函中承诺不存在上述3种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非企业法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以投标函承诺为准。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2家。两个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或者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上要求第(1)(3)(4)(5)点,若是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要求。
3.2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1个国内海洋牧场类的合同业绩。投标人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等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工作范围、签订日期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若为联合体投标,业绩指联合体牵头方具有的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后提交《投标登记申请表》获取招标文件。
4.2公告日期: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5日。
4.3招标文件发售:2024年9月19日上午00:00至2024年9月25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已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国义招标采购平台(简称“国e平台”,网址:http://www.e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操作步骤:①完成国e平台注册后登陆选择对应项目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可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址:www.gdgczb.com)下载),待确认后,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选择对应项目生成订单;②通过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③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有关网上注册及购买文件发票等事宜,请联系客服。客服:叶韵诗020-37860669、叶海恋020-3786067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具体安排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或网站上的日程安排。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下(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并行的方式,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时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国义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址:www.gdgc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gdycy.com)和国义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ebidding.com)等平台上发布。平台之间按《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简称10号令)和《招标公告和公示数据接口规范》等相关规定对接交互本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不一致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公布的为准。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江朗大道99号阳江绿地中心c区13幢
联系人:邓工
电话:0662-3926693
(2)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邮编:510060)
联系人:孙先生(020-37860633)、曹小姐(020-37860635)、胡先生(020-37860626)
邮箱:sunruishan@ebidding.com
传真:020-87673286
(3)关于国e平台操作咨询请联系国义招标电子商务推广部:
联系人:叶小姐、李先生、叶小姐
电话:020-37860671、020-37860665、020-37860669
邮箱:yehailian@ebidding.com、lilei@ebidding.com、yeyunshi@ebidding.com
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