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迁西县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迁西县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工程已由迁西县行政审批局以迁审投资核字[2023] 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西县永兴再生水回用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迁西县永兴再生水回用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唐山市迁西县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2.2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唐山市迁西县,新建中水管道沿亨旺大道向西敷设至西环路,向东敷设至景田大道;中水泵房位于迁西县污水处理厂内,位于城区东部,亨旺大道南侧;新建污水管道起于林茂东街与东环路交叉口敷设至污水处理厂。
2.3资金来源:银行贷款。
2.4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新建工程主要包括新建中水管道8000米,其中dn600中水管道4000米,dn300中水管道4000米;新建中水泵房一座,并配套相关水泵设备;新建dn300污水管道1200米。
2.5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6计划总工期:19个月(含勘察设计周期)
2.7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包括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手续、施工许可手续、预算审定以及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2.8项目估算价:勘察设计费70.26万元,工程建安费1814.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
3.2勘察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3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4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①项目总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至少担任过一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②勘察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勘察岩土工程师资格;
③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④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勘察、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投标企业须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施工业绩(或以施工人身份承接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勘察、设计投标企业须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勘察、设计业绩(或以勘察人、设计人身份承接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非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勘察、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7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2016)285号文件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投标人,按无效标处理。在评标阶段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8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今)没有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受到过处罚,没有严重违约、安全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发生,无重大诉讼和仲裁等情况发生。需提供书面承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提供);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提供);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含3家))。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时间:2024年9月14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23日17时00分止。
4.3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截止时间:2024年9月28日17时00分,超期视为无异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09时00分。地点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其他公示内容:
7.1投标人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在线上使用 ca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7.2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请在招标通平台(https://www.hebztb.com/)首页右上角注册”进行注册。
7.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招标通”(https://www.hebztb.com/)首页“ca办理入口”办理;在线办理地址为:
(http://hebcaonline.hebca.com:9001/hebca/certbussconduct/entry.action?onlinetype=4&projecttype=zbzbt&cztype=1)
7.4投标单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注:ca包括河北 ca、北京 ca、山西 ca、联通 ca、cfca、cqcca。
ca 认证服务热线: 河北 ca:400-707-3355;北京 ca:400-994-3319;山西吉大 ca:400-653-0200;联通 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7.5特别提醒:按照(冀政务办〔2023〕35 号)工作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应当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异议。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迁西县行政审批局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0315-5668871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唐山市迁西县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2000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迁西县永兴再生水回用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迁西县兴城镇西河南寨村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315-5830970
招标代理机构:迁西县兴旺工程项目管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迁西县金山街3号
邮编:064300
联系人:张红莲
电话:0315-5613351
唐山市迁西县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4-09-13
2、原公告内容:招标文件第2页资金来源:银行贷款
更正为:招标文件第2页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
3、原公告内容:招标文件第2页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
更正为:招标文件第2页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
4、原公告内容:招标文件第6页资金来源:银行贷款
更正为:招标文件第6页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
5、原公告内容:招标文件第31页资金来源:银行贷款
更正为:招标文件第31页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