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沟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阜政服投资[2024]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宁县公安局,现委托阜宁县城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为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国有 0 %,私有 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阜宁县公安局新沟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阜宁县新沟镇新东村七组(新沟镇消防大队东侧);
2.1.2建设规模:阜宁县公安局新沟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位于阜宁县新沟镇区,计划新建3层框架结构综合办公楼1幢、2层框架结构后勤宿舍楼1幢及门卫室、附属工程等,建筑面积约2131.38平方米。 其中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377.18平方米,后勤宿舍楼建筑面积约723.52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约30.6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桩基、土建、安装、装饰及附属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和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10998000.00 元
2.1.4工期要求:237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1日,竣工日期:2025年6月15日
2.1.5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桩基、土建、安装、装饰及附属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和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e3209230002000016001001 | 阜宁县公安局新沟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 | 阜宁县公安局新沟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位于阜宁县新沟镇区,计划新建3层框架结构综合办公楼1幢、2层框架结构后勤宿舍楼1幢及门卫室、附属工程等,建筑面积约2131.38平方米。其中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377.18平方米,后勤宿舍楼建筑面积约723.52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约30.6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桩基、土建、安装、装饰及附属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和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
3.1投标人须具备3.1.1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二选一)承担过(高度、面积、造价、层次、跨度、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量化指标)以上的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