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宝湖西路加油站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新建宝湖西路加油站项目规划确认延期的批复》银审服(批)发[2024]1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宝湖西路加油站建设项目工程;
2.2建设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保护西路以北,规划三号路以西;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宝湖西路加油站建设项目工程,本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框架结构站房一座,建筑面积为452.78㎡;新建钢框架结构罩棚一座,水平投影面积为432㎡;新建混凝土硬化地坪、围墙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5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1218:00 至 2023-09-20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09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
地址:银川市凤凰南街149号
联系人:姜泳陈国民
联系电话:0951-5687885 0951-5687885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吴浩
电话:18709506939
2024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