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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CG]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金山公司开慧库区仓房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澄清答疑及延期公告

   2024-09-13 公开招标181

各投标人:

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金山公司开慧库区仓房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4年8月31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的疑问回复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1、现修改补充发布:招标控制价清单、地勘资料、效果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能够确保项目管理的连续性和效率,允许项目经理在履行其职责的同时,直接参与施工管理的核心工作,从而更好地协调和控制施工进度和质量。这样的安排有助于减少管理层级,提高决策和执行的效率,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建议修改为“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如果可以兼任,请明确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的业绩加分如何认定?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

问题2:通常情况下项目经理即为施工负责人,请问本项目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是否可由同一人担任?

答:项目经理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施工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设计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

问题3:本项目可否由项目经理担任委托代理人?

答:可以。

问题4:请明确拟派人员社会保险的起止时间?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拟派人员社会保险的起止时间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问题5:财报是否需要提供附注内容?

答:应提供附注内容。

问题6: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 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若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请问财务审计报表中已包含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是否投标文件中只需要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即可?

答: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问题7:近年财务情况表是否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答:是的。

问题8:若我方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名称是否只需要填写牵头单位名称?

答:如为联合体投标,填写牵头单位名称或填写联合体各成员方名称均可。

问题9: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合同协议书,是否可以只放合同关键页?

答:可以,合同关键页信息需体现项目建设规模、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等满足业绩评审要求的信息。

问题10: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业绩认定以什么资料为准?

答:1、项目经理业绩认定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其中业绩的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建设方盖章签字的时间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体现相关指标的,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复印件(业主证明材料须加盖其单位行政公章)。

2、施工负责人业绩认定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其中业绩的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建设方盖章签字的时间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体现相关指标的,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复印件(业主证明材料须加盖其单位行政公章)。

问题11:招标文件中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的业绩工程类别是否为房屋建筑工程?

答:业绩工程类别不做特定要求。

问题12: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加分业绩要求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36亿元的工程施工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请明确业绩工程类别是否为房屋建筑工程?

答:业绩工程类别不做特定要求。

问题1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建筑工程类国家级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建筑工程类别是否为房屋建筑工程?证明材料是否提供获奖证书或公布(或入选)文件或决定文件均可?

答: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2.4(2)条款号中明确获得建筑工程类国家级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进行加分,但对获奖工程的工程类别不做特定要求。

2、是,鲁班奖证明材料提供《关于公布〈20xx~20xx年度第x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入选名单〉的通知》或《关于颁发〈20xx~20xx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决定》。国家优质工程奖证明材料提供《20xx-20xx年度第x批国家优质工程奖入选工程名单公告》或《关于表彰20xx-20xx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决定》。

问题1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3.5.3中,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若我方提供的合同协议书里能证明业绩规模和类型的,是否可不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答: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中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资料如不能体现相关数据指标的,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复印件(业主证明材料须加盖其单位行政公章)。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里能证明业绩规模和类型的,可以不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问题15:同专业联合体(施工或设计)的业绩,无法通过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图纸审查报告来证明各联合体参与方实施比例的,能否作为资格业绩或加分业绩?

答:如果为同专业联合体(施工或设计)的业绩,无法通过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图纸审查报告来证明各联合体参与方实施比例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复印件(业主证明材料须加盖其单位行政公章)。其实施比例对应的完成工程规模应当满足资格业绩或加分业绩规模要求。

问题16:评标办法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和施工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中,业绩的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方盖章签字的时间为准。因个别地方竣工验收资料模板不同,建设方盖章签字处没有时间,请问在竣工验收资料其他部分体现竣工时间是否满足要求?

答:如竣工验收资料未体现建设单位盖章时间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也未注明时间的,须提供业主证明复印件(业主证明材料须加盖其单位行政公章)。

问题1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设置2.2.4(3)主要人员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要求中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请问项目经理业绩是否以竣工验收资料体现的项目负责人为准?

答:1.项目负责人等同于项目经理。2.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如以上资料不能体现相关指标的,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复印件(业主证明材料须加盖其单位行政公章)。

问题1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设置2.2.4(3)主要人员施工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要求中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请问施工负责人业绩是否以竣工验收资料体现的项目负责人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的业绩能否作为施工负责人业绩?

答:1、如提供的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则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的业绩能作为施工负责人业绩,其他情形不予认可。

2、施工负责人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如以上资料不能体现相关指标的,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复印件(业主证明材料须加盖其单位行政公章)。

问题19:第三章评标办法设置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业绩评分表中“注: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此处是否可理解为设计负责人业绩不可再作为设计企业业绩加分,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业绩不可再作为施工企业业绩加分?

答:1、设计负责人业绩如满足设计企业业绩要求可以再作为设计企业业绩加分,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业绩如满足施工企业业绩要求可以作为施工企业业绩加分。2、第三章评标办法设置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业绩评分表中“注: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是指同一业绩不能在企业业绩计分中重复计算。

问题20:项目机构组成表需要放哪些人的资料?

问题21:主要人员简历表,除了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外,还需要提供其他人员资料吗?

问题22:招投标阶段是否按要求提供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此三人的相关资料即可?主要人员简历表模版说明文字里“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社会保险复印件。”是否以招标公告3.1.10为准,其他主要人员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即可?

问题23:投标人资格要求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6人,含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我单位在投标函附录序号6中约定内容处明确6人是否就满足此项要求?

问题2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社会保险复印件,而招标公告3.1.10 明确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 6 人,含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请问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是否只需提供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承诺即可,还是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也需要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相关信息及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需列明其他主要人员简历表及附其他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如: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问题20-24答: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6人,含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应至少提供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料,其余人员投标人自行考虑提供。

问题2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是否仅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答:是,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问题26:招标公告3.1.10要求:“在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6人,含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请问承诺时需加上项目经理,共计7人吗?

答:不需要加上项目经理,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6人,含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

问题27:投标函附录中,缺陷责任期和分包根据合同条款号未找到相关约定内容,请问我单位在约定内容处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可以?

答:1、本项目“专用合同条件、第11条 缺陷责任与保修”约定缺陷责任期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期限为24个月,工程出现永久性缺陷的,承担责任的期限不受以上责任期限制。

2、本项目“专用合同条件、4.5.2 分包的确定”对关于分包有相关的约定,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问题28: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经测试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无法打开软件版招标文件,只能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长沙工程版)”打开,请明确。

问题29: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2-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第2条要求: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x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长沙市新版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该项目目前只能使用长沙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长沙工程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不能使用长沙市新版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请明确使用哪种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问题30:招标文件招标公告8.1明确指出要用“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但实际操作只有“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长沙工程版)”能识别到并新建下载的软件版招标文件,请明确用哪个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问题31: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共四个导入文档模块,请问各上传模块的容量大小是多少?总容量大小是多少?

问题32:因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比较大,是否可扩容至800m?

问题28-32答: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规定的长沙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长沙工程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6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 按2转1 或4009980000。

问题33:本项目技术部分-“八、承包人建议书”和“九、承包人实施计划”是否为明标?

问题34:本次招标是否为明标?请明确。

问题33-34答:是。

问题3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合同中的质量标准内容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问题36:工程质量标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合同协议书描述不一致,请问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问题37:招标文件p12、p70页、p85页质量标准描述相互不一致,是否以p12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描述为准?

问题35-37答:以p12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描述为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问题38:第三章评标办法设置的2.2.4(1)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计划中评分因素细分项第二条为施工组织设计。该部分在技术标格式九、承包人实施计划中未见相关要求。是否需增加“(五)施工组织设计”部分?

问题39:“八、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与“九、承包人实施计划(二)6.项目分包”是否重复?

问题40:本项目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计划评分因素细分项与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项不一致,请问编制框架以哪个为准?

评分因素细分项

投标文件格式承包人建议书要求项

投标文件格式承包人实施方案要求项

问题41:评分办法中,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计划板块,有施工图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两个评分点、但招标文件p134-135页给出的提纲无此内容,请明确如何处理?

问题42:八、承包人建议书、九、承包人实施计划部分,是否严格按照招标文件p134-135页要求的提纲编制。

问题43:第三章评标办法设置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计划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包括施工图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总体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要求、项目管理要点五个模块,而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第一节投标文件格式九、承包人实施计划包括(一)概述、(二)总体实施方案、(三)项目实施要点、(四)项目管理要点,两处要求和格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要求和格式为准?(如下图所示)

问题44:p47页评分办法中“施工图设计方案”,是否为招标文件p134页格式“八、承包人建议书”中的“(一)图纸”?若不是,请问具体编制在哪个章节?

问题45:p47页评分办法中“施工组织设计”,具体编制在哪个章节?

问题38-45答:投标人结合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计划中评分因素细分项和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进行编制,招标文件p134页内容已修改详见招标文件。

问题46:商务部分投标文件中包含价格清单、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而这三部分分别有投标文件软件版中有各自的上传模块,请问商务部分投标文件中还需重复放入价格清单、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内容吗,还是只需保留原格式即可?

答:商务部分投标文件中不需要重复放入价格清单、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内容。

问题47:合同不能体现相关数据指标的,盖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用章”的图纸、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合格书是否可作为业绩证明资料?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资料如不能体现相关指标的,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复印件(业主证明材料须加盖其单位行政公章)。

问题48:计划工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招标公告描述不一致,请问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问题49:本工程要求总工期461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26,计划竣工日期2025-12-31;经计算2024-09-26至2025-12-31总工期为462天,存在不一致情况,是否将计划开工日期往后顺延一天,即开工日期为2024-09-27,请明确如何处理。

问题48-49答:项目计划总工期为461个日历日,招标文件中计划开工、竣工日期为预估值,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开工令或开工报告上确认的时间为准。

问题50:招标文件封面的项目名称为: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金山公司开慧库区仓房扩建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为: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金山公司开慧库区仓房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量清单显示的工程名称分别为: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金山公司开慧库区仓房扩建项目(一期)、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金山公司开慧库区仓房扩建项目(二期),请问项目名称以哪个为准?

问题51:招标文件第12页投标人须知第1.1.4条,招标项目名称为“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金山公司开慧库区仓房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而招标人提供的“清单excel版”电子文件夹中“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金山公司开慧库区仓房扩建项目控制价编制汇总表”项目工程名称为“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金山公司开慧库区仓房扩建项目”。投标时,此汇总表的表头是否修改为“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金山公司开慧库区仓房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投标报价汇总表”?请招标人明确。

问题52:招标文件第12页投标人须知第1.1.4条,招标项目名称为“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金山公司开慧库区仓房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而招标人提供的“清单excel版”电子文件夹中“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金山公司开慧库区仓房扩建项目(一期)、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金山公司开慧库区仓房扩建项目(二期)”2个工作薄内项目工程名称分别为“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金山公司开慧库区仓房扩建项目(一期)、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金山公司开慧库区仓房扩建项目(二期)”。投标时,项目工程名称是否相应修改为“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金山公司开慧库区仓房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期)、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金山公司开慧库区仓房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期)”?请招标人明确。

问题53:招标文件中项目名称不一致,请明确本工程招标项目名称,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描述为准?

问题49-53答:本项目项目名称为: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金山公司开慧库区仓房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工程名称相应修改为“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金山公司开慧库区仓房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期)、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金山公司开慧库区仓房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期)、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金山公司开慧库区仓房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投标报价汇总表”。

问题54: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中总建筑面积为36316m2,合同协议书中总建筑面积为38667.9m2,而根据招标清单内容及图纸,本次建设的浅圆仓16个、平房仓4个、机械库1个总建筑面积为30536.96m2,请招标人明确本次招标的总建筑面积是多少?

问题54:招标文件p7、p111页描述总建筑面积36316㎡,p69页描述为38667.9㎡,前后不一致,请明确本工程总建筑面积。

问题54-55答:本项目立项总建筑面积为36316㎡,报建面积为30536.96㎡。现明确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以30536.96㎡为准。

问题56:本项目按工业项本工程总建筑面目立项,依照《湖南省工业项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进行公开招标,该招标文件范本中技术能力部分设置有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及获得国家级工法两项评分因素,且该两项技术能力完全能体现潜在投标人的综合施工和创新能力,但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设置要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条款号中技术能力部分增设了获得建筑工程类国家级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作为加分条件,增设该奖项是否已经违背了《湖南省工业项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范本的规定,是否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答:1、《湖南省工业项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规定“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并用醒目的字体标记。”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2.4(2)条款号中明确获得建筑工程类国家级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进行加分,但对获奖工程的工程类别不做特定要求。

问题57:本项目为工业项目,按《湖南省工业项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进行公开招标,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设置前附表第2.2.4(2)条设置了按获得建筑工程类国家级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进行加分的条件,根据关于印发《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附件《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20年修订版)第二章评选范围规定: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范围包括工业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和绿色生态工程七大类;https://www.cacem.com.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26&id=3902(文件链接地址),本项目既为工业项目却唯独设置建筑工程类国家级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作为加分条件,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招投标原则,营造公平市场竞争机制,是否可以设置按获得市政公用工程、交通工程、工业工程类等国家级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作为加分的条件?

答: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条款号中明确获得建筑工程类国家级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进行加分,但对获奖工程的工程类别不做特定要求。

问题58: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设置要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条款号中技术能力部分关于评分标准的设置中,①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②获得国家级工法两项均设置为不限专业及年限;但③获得建筑工程类国家级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却明确为近2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 730 天内公布(或入选)文件或决定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以承建单位名义获得建筑工程类国家级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为加分条件。该三项技术能力均为国家级奖项,均能体现施工单位的综合实力,为何要在获得建筑工程类国家级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这一条进行年限及专业类别的区分,请问是否有政府文件的支撑或相关依据?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根据《湖南省工业项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编制,范本文件未对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级工法两项奖项的专业及年限作出要求;设置的建筑工程类国家级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及年限要求,是综合参考我省类似粮食仓储项目奖项设置,符合范本中“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并用醒目的字体标记”的规定,且获奖工程的工程类别不做特定要求。

问题59:专用合同条款未明确工程款支付方式,请明确。

答:详见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件 14.3.1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

问题60:报价使用的软件是否可以由投标人自行选择。

答:按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规定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要求执行。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 按2转1 或4009980000。

问题61:请问能否提供清单软件版?

答:不提供,按招标公告及文件执行。

问题62:请明确投标报价是否只要清单综合单价、投标总价不超过控制价即可?

答:是,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分项价及综合单价均不得高于公示的最高投标限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问题63:一期“安装工程·一期·大直径筒仓·电梯”、“安装工程·一期·总图部分”等若干安装专业的单位工程的取费专业错误,请修改并发布新的招标清单。

答:招标清单已调整,详见本公告附件,以本次公告发布的招标清单为准。

问题64:二期“平房仓(4#栋)·装饰工程·墙柱面工程”等若干装饰专业的单位工程的取费专业错误,请修改并发布新的招标清单。

答:招标清单已调整,详见本公告附件,以本次公告发布的招标清单为准。

问题65:能否提供地勘报告?

问题66:为便于技术标编制,请提供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问题65-66答:已提供,详见本公告附件。

问题67:为便于技术标编制,更好地体现标书水平,可否提供本工程效果图?

答:已提供,详见本公告附件。

问题68:建筑设计说明中大直径筒仓地面做法均为有筏板做法,结构图中部分大直径筒仓为条形承台+桩基,无相应建筑做法?

答:结构有整体梁板的按照原地面做法;结构为自然地坪的做法:

问题69:初设总图内,y1.1 5#平房仓、y1.2 6#平房仓、y1.3 工作塔、y1.4 汽车卸粮站、垃圾站为预留工程,但招标文本2.1项目概况包含“2、辅助生产设施:机修车间、变配电房、消防泵房、卸粮棚、工作塔、一站式服务中心、地磅。”则工作塔、卸粮棚是否属于本期招标范围,如属于,属于几期工程?

答:工作塔、卸粮棚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待项目建成后根据采用的粮食入仓设备使用效果情况再行决定是否建设,如需建设由招标人另行组织。

问题70:招标文本2.1项目概况“2、辅助生产设施:机修车间、变配电房、消防泵房、卸粮棚、工作塔、一站式服务中心、地磅。”中的一站式服务中心在初设总图中未见,是否已将其功能间合入机修库?如不是,是否招标范围已无此子项内容?

答:修车间、变配电房、消防泵房、一站式服务中心、地磅功能合并至机械库内,卸粮棚、工作塔不属于本次工程。待项目建成后,根据采用的粮食入仓设备使用效果情况再行决定是否建设,如需建设由招标人另行组织。

问题71:如工作塔属于本项目,其内是否包含原粮提升和输送、抑尘系统功能,其与浅圆仓和平房仓是否有工艺栈桥联系?是否需要设置原粮清理功能?如需设置清理功能,是设置一道清理还是两道清理,灰杂是采用打包还是散料状态发放?

答:工作塔、卸粮棚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待项目建成后,根据采用的粮食入仓设备使用效果情况再行决定是否建设,如需建设由招标人另行组织。

问题72:初设总图内,a1.2 机修库是否指招标文本内的机修车间?

答:是的。

问题73:初设总图内工作塔东侧标识有垃圾站,该垃圾站是否属于本项目招标范围,如属于,有何性能和参数要求?

答:垃圾站属于本期招标范围。垃圾站成品采购,为水平压缩式垃圾站,垃圾站应符合当地规划、环保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要求。

问题74: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件第138.8.3条中,“材料调差基准价的确认以投标当期材料信息价为准”。请招标人明确投标时材料价格参考长沙县及长沙市哪一期信息价?

答:本次招标控制价编制时主要材料价格采用2024 年第 4 月发布的《长沙县地方材料价格信息》和 2024 年 5 月《长沙建设造价》信息价,投标人投标时请参考2024 年第 4 月发布的《长沙县地方材料价格信息》和 2024 年 5 月《长沙建设造价》信息价,无预算价的请投标人参照施工同期市场价自行考虑。

问题75: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金山公司开慧库区仓房扩建项目(一期)招标清单第242、254条“回填方”控制单价5.96元/m3,第18条“回填方 部位:基坑、基槽土方回填”控制单价8.25元/m3,以上单价严重偏低,请予以调整至合理单价。

答:单价无问题,为机械填土碾压价格。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施工因素综合报价。

问题76: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金山公司开慧库区仓房扩建项目(二期)招标清单第2、100、198、296条,“回填方 部位:基坑、基槽土方回填”控制单价8.25元/m3严重偏低,请予以调整至合理单价。

答:单价无问题,为机械填土碾压价格。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施工因素综合报价。

问题77:能否提供现场临时用电接驳点及临时用水接驳点情况?如接驳点位置,容量,管径等?

问题78:请明确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接驳位置及容量大小。

问题77-78答:投标阶段根据的用电接入位置(已建库区北大门)考虑,容量请投标人根据施工需求合理考虑,进场后以供电单位实际提供为准。

问题79:请明确本工程施工临时用水接驳位置及容量大小。

答:投标阶段根据的用水接入位置(已建库区北大门)考虑,管径请投标人根据施工需求合理考虑,进场后以供水单位实际提供为准。

问题80:现场是否有指定位置布置办公生活区?

答:没有指定位置,请投标人根据施工需求合理考虑。

问题81:临建场地是否可设置在预留仓房区域?

答:可以。

问题82:东南侧预留区可否作为临建场地布置办公生活区?

答:可以。

问题83:招标文件未见安全目标,请明确。

答:投标人自行编制。

问题84:招标文件及未见环境保护目标,请明确。

答:投标人自行编制。

问题85:一期、二期是否看做一个项目考虑?是否有其他节点要求,请明确?

答:为一个项目,无其他节点要求。

问题86:项目南侧的库外消防道路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不是。但投标人可以作为预留施工道路自行考虑。

问题87:预留区土方平整及预留区东侧、南侧挡土墙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问题88:请明确预留区的施工界面标准。

答:预留区做好场地平整及压实工作。

问题89:项目红线周边无市政道路,是否可通过北侧已建库区内道路通行?

答:可以,但不能封闭。

问题90:挡土墙断面图中标注了分段名称,但图纸中缺少挡土墙平面布置图,无法识别对应位置,请补充。

答:总图中有挡土墙的平面位置。

三、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9月2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不变。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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