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2024年海城镇刺儿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2024年海城镇刺儿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24】18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估算投资725.94万元,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中央及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原县海城镇刺儿沟村;
2.2建设规模:新建高标准农田3924亩;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
海原县2024年海城镇刺儿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田块整治2197亩,修筑田埂长65910m,农田地力提升工程面积2071亩,修筑田间道路8.82km,其中:整修田间路5.02km,新建田间路3.8km,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田坎条播禾草(苜蓿)59亩。
海原县2024年海城镇刺儿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田块整治1727亩,修筑田埂长51810m,农田地力提升工程面积1629亩,修筑田间道路5.18km,其中:整修田间路3.048km,新建田间路2.132km,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田坎条播禾草(苜蓿)47亩,供水管道恢复1405km,新建阀井3座。
海原县2024年海城镇刺儿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增施有机肥7985.05亩,施肥3992.53t(亩均施肥500kg)(含2次施肥及1次机深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一至二标段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要求三标段投标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电子版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交易平台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收取。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海原县海兴开发区管委会二楼
联系人:郑国平
电话:1372334097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鸿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北寺巷62号青峰园东区公寓7楼
联系人:张琳
电话:13995303654
2024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