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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CG]峨山县社会福利中心d栋社会化运营项目(医养结合的养老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11 公开招标134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峨山县社会福利中心d栋社会化运营项目(医养结合的养老项目)5787d906-b6b5-4585-be23-2e2a79f93b7d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5787d906-b6b5-4585-be23-2e2a79f93b7d
建设规模:玉溪市峨山县社会福利中心d栋,位于峨山县双江街道书山路8号,是集养护、康复、托管为一体,以提供养老服务为重点,兼顾为儿童、残疾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提供服务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于2014年5月8日竣工,项目总投资1091.3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1820.9平方米(2.73亩),建筑占地面积793.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21.73平方米,其中:主楼:3421.73平方米,设有标间48间,设床位96床,可容纳90余位老年人,包含办公室、阅览室、健身室、理疗室、餐厅、活动室、标准房间等,具备管理、锻炼、学习、理疗、食宿等功能。5787d906-b6b5-4585-be23-2e2a79f93b7d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其它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峨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09-10 18: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峨山彝族自治县财政局0877-4014005
备注: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经办人:普老师
办公电话:0877-4067835
招标代理机构:屿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经办人:罗工
办公电话:0871-64593798移动电话:1588787053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zh530400202400127001001
标段名称:峨山县社会福利中心d栋社会化运营项目(医养结合的养老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9-18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0-10 09:00
开标地点:峨山县1开标室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77.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我县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改革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有权为政府所有,通过公开招标,以主体委托责任的方式,引进具有相应实力的专业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承接公办养老机构的经营管理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服务需求与标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项目地点:峨山县社会福利中心(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双江街道瑞竹路与书山路交汇处第一中学西侧)。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资协议,明确约定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应满足招标公告的资格要求。 3、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实施机构签订合同,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资质要求: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具备项目的经营许可及履约合同情况良好;具有实施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且具备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和偿债能力。(提供相关承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提供企业、社会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个人提供居民身份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须提供卫健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配备项目负责人一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满足整个项目的运营管理服务工作。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要求: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具备项目的经营许可及履约合同情况良好;具有实施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且具备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和偿债能力。(提供相关承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提供企业、社会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个人提供居民身份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须提供卫健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须配备项目负责人一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满足整个项目的运营管理服务工作。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提供相关承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信誉要求:过去三年内(如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中无不良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以上违法违规或不良记录等,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相关承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9-10 11:13:54
2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2024-09-10 11:59:11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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