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以大行审发审[2024]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大丰区土地储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城区
2.1.2建设规模:共有两个电源接入点,共计新建10kv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8.68km,以及相配套的电缆管道、电缆井、电气设备及其基础。
2.1.3合同估算价:2976.7万元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日,竣工日期:2025年1月8日
2.1.5 其他:验收标准: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具备送电条件
2.2招标范围:共有两个电源接入点,共计新建10kv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8.68km,以及相配套的电缆管道、电缆井、电气设备及其基础,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e3209040002000027001001 | 盐城市大丰区土地储备中心卯酉教育中心片区10kv电力接入工程项目 | 包含新建10kv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8.68km,以及相配套的电缆管道、电缆井、电气设备及其基础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试、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许可承装、承修、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试、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许可承装、承修、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施工资质(在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涵盖1500万元及以上、10kv及以上的电力接入/线路等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施工部分的类似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4年内(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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