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乐昌市沙坪镇
资金来源
上级财政资金,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上级财政资金、不足部分自筹解决,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363.4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131.44万元。
招标内容
按照美丽圩镇“七个一”要求补齐建设短板,包括乡镇入口通道提升、示范主街道建设、房屋微改造、圩镇客厅建设、农贸市场提升、生态小广场建设等工程。
工期
本招标项目施工工期为270个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柒佰捌拾捌万伍仟玖佰壹拾壹元零壹分(小写:¥17885911.01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1238565.10元,暂估价为¥/元,暂列金额(统一报价)为¥44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拟派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23〕469号)文件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相关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3.4 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