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阜宁县东益农产品加工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倪东地块)电梯采购、安装工程项目已由阜宁县行政审批局以阜行审投资备【2022】412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阜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国有100%,私有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主要采购9部载货电梯以及设备配件,与其相关的采购、运输、装卸、调试、安装、验收、培训、保险、售后等服务,具体详见设计图纸,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360万元。
2.3项目地点:阜宁县益林镇倪东村。
2.4工期:60个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二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厂商或该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本项目所投电梯制造厂商如为产销分离模式或国外制造厂商,可以由电梯制造商的专业销售厂商授权其销售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与之相关的盖章、资质、承诺等文件可由电梯销售厂商负责提供(销售厂商视同为制造厂商),但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关于其产销分离模式的证明材料或国外制造厂商的授权。
a.投标人为投标设备制造厂商的
①投标人的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附明细表(电梯)或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②产品质量证明书。
b.投标人为投标设备销售代理商的
①制造厂商专项授权书(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销售书);
②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③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厂商的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附明细表(电梯)或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3.1.2安装单位资格
本项目安装单位必须是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含分公司)或其授权的安装单位,该安装单位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必须包含电梯安装);如为授权的电梯安装单位,则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必须在其投标文件中对电梯的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作出明确委托。
3.1.3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4设备品质要求
投标设备必须是质量好、性能优的知名品牌产品,招标人推荐品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