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数字科技综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数字科技综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促进局备案证编码:202406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霍尔果斯产城融合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数字科技综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总投资为4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设计施工一体化)。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霍尔果斯。
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82737.81平方米,1#楼地上14层,建筑面积约为23981.9平方米;2#楼地上17层,建筑面积约为50944.79平方米;地下车库一层,建筑面积约为7811.12平方米;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65400424082300351001001 |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数字科技综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 | 项目总建筑面积82737.81平方米,1#楼地上14层,建筑面积约为23981.9平方米;2#楼地上17层,建筑面积约为50944.79平方米;地下车库一层,建筑面积约为7811.12平方米;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从设计至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包括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配套、验收、移交、档案整理、结算、财务决算、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全过程及相关后续工作。) | 822 |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指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有无在建以新疆建设工程建设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指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设计业绩:企业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以设计完成时间为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本项目不做要求。
6、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备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若成立时间未达到年限的单位提供所能提供年限内的)。
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1)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指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3)拟派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项目班子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公司人员。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9、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获得用户的好评,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项目造成重大影响。(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10、其他要求:①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②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指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有无在建以新疆建设工程建设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8月24日16时00分至2024年8月29日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3.资审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元每标段。
五、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开标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16时30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霍尔果斯产城融合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旭东
联系电话:13139800732
招标代理单位: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发栋
联系电话:18196938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