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45号批准建设,项目由滨海县滨淮镇人民政府主导完成,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滨海县滨淮镇山星片区综合环境提升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滨海县滨淮镇境内。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具体详见工程招标文件及其工程量清单。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1.3合同估算价:约431.8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10日,竣工日期:2024年12月10日
2.1.5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滨海县滨淮镇山星片区综合环境提升工程,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具体详见工程招标文件及其工程量清单。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e3209220002000080001001 | 滨海县滨淮镇山星片区综合环境提升工程 |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