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银丰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凤区银丰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由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8-640106-17-01- 10474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金凤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银行贷款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银川市金凤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银川市凤凰北街以西,阅福路以南,万安巷以东,阅欣路以北。
建设规模:39#-42#公寓楼改造项目,本次改造范围总用地面积 6884.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2405.12 平方米,总户数 352 户。主要包括拆除重做外立面保温及门窗;拆除屋面所有饰面层至到结构板面重新面层;地下室重做防水、内饰面及更换破损门;室内重做墙顶地及防水等项目。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240 天,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金凤区银丰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31 00时起至2024-08-07 00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4.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 “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 “澄清和修改”栏、 “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2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金凤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228号银新苑南社区综合楼二楼
联系人:王智进
电话:0951-569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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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冀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源路192号科技成果转化大厦四楼
联系人:王雅萍
电话:0951-8732090 1569500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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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