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2207-441422-04-01-889285 | ||
投资项目名称 | 大埔县高陂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大埔县高陂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大埔县高陂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定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7月4日 | ||
评标情况 | 详见评标报告等附件 | ||
定标候选人(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评标的项目) | 梅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1163913.6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服务期限 |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李新玲 设计项目负责人:林志晖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194401536); 设计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20104401713)。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证书编号:b24406569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乙级测绘资质证书(证书编号:乙测资字44514996):乙级:工程测量;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证书编号:a244076172):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定标候选人(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评标的项目) | 广东顺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方)、 广东晋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员方)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1166729.52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服务期限 |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陈伟志 设计项目负责人:陆小明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163600302); 设计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20094401693)。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证书编号:b244065520):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证书编号:a144015733-6/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证书编号:a244015730):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定标候选人(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评标的项目) | 建同设计有限公司(牵头方)、 广东海业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成员方)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1164734.91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服务期限 |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潘育谋 设计项目负责人:韦子君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124400918); 设计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20074401475)。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证书编号:b244053152):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证书编号:a244000018):建筑行业乙级、市政行业乙级。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大埔县高陂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梅州市大埔县福地街1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14754317131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大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3-5539230 |
联系地址 | 梅州市大埔县虎山路246号建设大厦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5日 18:00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7月9日00:00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详见附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大埔县高陂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