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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CG638]清溪河流域(珙县段)污水管网综合整治项目等5个打捆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03 公开招标324

③鞍子村及金龙村:鞍子沟(鞍子村办公室至鞍子桥)4公里河道清淤,部分河堤加固。

④金龙村:1.金龙村大龙洞至清溪河城区段0.6公里排洪沟(暗渠式)清淤。2.金龙村水果市场因排水沟堵塞造成内涝,恢复破损路面,硬化3000平方米。实施两条排洪沟(暗渠式)清淤0.4公里,改扩建排洪沟(暗渠式)0.6公里。

⑤芙蓉村:芙蓉村11社海子湾至珙职校4公里河道清淤,部分河堤加固。

⑥塘坝村:4条沟渠共3公里排洪沟(盖板式)清淤,部分河堤加固。

(3)清溪河下游管网综合治理工程:对珙县经济开发区1#路、2#路及3#路的雨水和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并实施正常化运行。项目投资约472.58万元。

(4)水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工程:在清溪河流域(珙县段)白皎沟河芙蓉沟交汇处及珙县出境断面处建设水质监测微站。计划建设2套,辅以人工补采。项目投资约160万元。

(5)清溪河源头水质提升治理工程:实施金龙村煤矿的矿井涌水净化及利用工程,初步规划仅收集利用自然涌水,合计取水量1000立方米/d。项目投资约130万元。

2.3计划工期:4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设计文件所包括的全部建设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及安装,以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完成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等所有涉及的一切第三方检测检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关检验检测费用)、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对总承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等全面负责。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建设能力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施工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可为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业绩)。注: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已完成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且需满足招标公告3.1.1资质条件要求;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单位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03 00:00 至 2024-07-10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7-23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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