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韶关市始兴县太平镇
资金来源
地方专项资金统筹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地方专项资金统筹解决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项目估算总投资9705.29万元,本标段总投资1600万元。
招标内容
对太平镇未完成污水治理的自然村进行污水收集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进行提升改造。
工期(交货期)
项目拟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在开标前15天另行发布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网站,各投标人可在网站上自行下载。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要求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4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经核准延续的资质证书》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建部门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核准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证书)。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3.4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