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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CG769]宿松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服务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06-20 公开招标460

项目名称

宿松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服务二标段

项目编号

h7gc24a99g022-2

招标人

宿松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胡女士

152 1559 4334

最高限价

412500元

代理机构

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宿松县东北新城顺豪雅苑1-4号商铺

0556-766616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年6月18日

计划工期

提交(勘察)设计成果期限:45 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

原因

详见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称

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水利行业乙级

投标工期

45日历天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阳路30号1幢

投标价(元)

408375.00元

项目负责人

郑彩霞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

0007014

技术负责人

/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来安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二标段)

2、濉溪县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三标段)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1、山东省洙赵新河徐河口以下段治理工程

2、梁山县2018 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县设计

企业业绩

1、来安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二标段)

2、濉溪县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三标段)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称

海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水利行业甲级

投标工期

45日历天

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46号

投标价(元)

408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庄岗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

0000887

技术负责人

/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霍邱县 2023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三标段

2、2024年枞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设计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1、松涛灌区松涛分局片区2014 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1、海南省万宁市龙尾河后安节制闸移址重建工程

企业业绩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称

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水利行业甲级

投标工期

45日历天

地址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9号

投标价(元)

406312.50元

项目负责人

倪言波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

0009575

技术负责人

李剑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2023 年金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一标段

2、2023 年全椒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设计项目二标段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1、淮安市里运河防洪控制工程

2、白马湖上游九条中小河道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草泽河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企业业绩

1、淠史杭灌区撮八电灌站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宾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公示时间

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4日17:30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152 1559 4334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556-7825919)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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