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个标段。
2.6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141514.08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施工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总投资或项目建安费不低于3亿元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或项目建安费不低于3亿元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 一级(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不超过2家),牵头单位应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19 00:00 至 2024-06-23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7-09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