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眉山市东坡区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眉东发改农〔202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眉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眉东发改农〔2024〕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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