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已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以渝农(2024)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秀山县佳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秀山县佳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运营(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兰桥镇新华村、正树村、巨龙村和寨瓦村;梅江镇八幅村、邑中居委和关田村;钟灵镇凯贺村、秀田村和新厂村以及清溪场街道的格维村和上屯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实施规模面积12000亩(其中新建6000亩、改造提升6000亩)。
(2)田块整治工程。缓坡整治2951.81亩,梯田整治202.75亩,梯台整治780.80亩,条格田整治791.83亩,恢复地类整治72.15亩,新建3.0m宽土质宜机化通道 3886米。
(3)地力提升工程。增施有机肥2071.19亩。
(4)灌溉与排水工程。新修蓄水池4口,新修取水点1座,新修灌溉沟渠5.176千米,整修灌溉沟渠2.328千米,新修灌溉管道2.167千米,新修管涵80座,新修箱涵1座,新修排水沟14.556千米,整治排水沟3.917千米。
(5)田间道路工程。新修机耕道13.225千米,整治机耕道19.124千米,机械进出土质通道3.886千米。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3267.2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69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工程施工、项目运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重庆市秀山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和现代农业产业运营
1、施工部分: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所设计的内容、竣工图编制、配合竣工验收、档案移交、质量保修以及配合办理新增耕地水田指标验收入库。
2、运营部分:由各标段中标人全面负责各标段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及运营(运营期限为10年),自行承担土地流转费。中标人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流转、公司加农户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促进项目区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和持续稳定增收。
本次招标的2个标段须按(渝农发【2022】102号)文件进行利用具体要求为:采取粮油轮作、种养循环、水旱轮作等产业发展模式,不断提效稳粮、扩面增产,每年达到两季以上。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运营期为10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标段 | 项目地址 | 建设规模(亩) | 最高限价(元) |
3 | 钟灵镇 | 2167.67 | 3467777.13 |
5 | 梅江镇 | 2471.14 | 3446127.15 |
2.7 其他:一个投标人可对上述二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如取得前一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不得成为后续标段中标候选人(开评标顺序为三、五标段依次开评标),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放弃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相应顺延或由招标人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重新组织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6-11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06-12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6-27 09: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秀山县佳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秀山县平凯街道香林南路27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中渝都会首站4栋510 |
联系人: | 周老师 | 联系人: | 王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6868333 | 联系电话: | 023-67136369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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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