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定期检查评定服务第3标段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4~2026年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定期检查评定服务项目(以下称为“本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称为“招标人”),招标代理为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3标段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本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按照《公路养护技术标准》(jtg 5110-2023)、《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关于隧道定期检查的相关规定,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将委托专业检查机构,完成全省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定期检查及技术状况评定工作,以便准确掌握干线公路隧道技术状况,为隧道养护管理提供建议和方案,计划检查隧道26座,总长约27250.9延米。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招标范围为全省(大连市除外)范围内普通干线公路隧道技术咨询服务。
2.3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证书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证书”,同时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企业业绩 | 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具有1个独立承担的公路隧道工程定期检查服务(不包括监理类检测或施工自检类检测)业绩。 |
主要人员 | 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任职并从业登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证书检测专业应包含桥梁隧道工程(或隧道)。 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隧道工程定期检查服务(不包括监理类检测或施工自检类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2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兼投不兼中
“2024~2026年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定期检查评定服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为避免兼中,第1~2标段的中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4回避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4年6月1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7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并于当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5.3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未发生系统技术性问题的,纸质交易不予开启。
5.4建议投标人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在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5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6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7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8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4-23878036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系人:魏女士
电话:024-81670106
招标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4-88325378
网址:https://zzhw.ciecc.com.cn
邮箱:zzhwzh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