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七台河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2023年勃利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初步设计的批复》(七农函[2023]67号)、《关于2023年勃利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初步设计的批复》(七农函[2023]68号)、《关于2023年勃利县中央预算内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新建)初步设计的批复》(七农函[2023]80号)和《关于2023年勃利县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初步设计的批复》(七农函[2023]8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勃利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配套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验收、竣工结算审核、财务决算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勃利县东北黑土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项目初步验收、竣工结算审核、财务决算审计
2.2建设地点:勃利县
2.3建设规模:总体面积19.33万亩,其中2023年勃利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建设高标准农田任务3.8万亩,2023年勃利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建设高标准农田任务1.23万亩,2023年勃利县中央预算内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新建)建设高标准农田任务8.5万亩,2023年勃利县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建设高标准农田任务5.8万亩。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全部服务工作完成;(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2023年勃利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2023年勃利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2023年勃利县中央预算内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新建)、2023年勃利县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的工程初步验收服务、竣工结算审核服务、财务决算审计等相关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78370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初步验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3.1.2竣工结算审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财务决算审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须为初步验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初步验收负责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2竣工结算审核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3.3.3财务决算审计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3.3.4以上各负责人需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的社保记录(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6月5日9时00分至2024年6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本单位远程解密即可)。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4年6月28日9时00分
7.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人:勃利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464-8523378
招标人:勃利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李晓萌
联系电话:0464-852069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科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245145067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