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县乡村振兴智能鲟鱼养殖温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故城县乡村振兴智能鲟鱼养殖温室建设项目已由故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故审批招标核字【2024】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故城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故城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故城县乡村振兴智能鲟鱼养殖温室建设项目 2.建设规模:建设智能鲟鱼养殖连栋温室1栋,建筑面积4560平方米。温室内布置27个混凝土养殖池,1个养殖曝气池,20个圆形玻璃钢养殖池及温室内部鲟鱼养殖配套设施。 3.建设地点:郑口镇五户村村西 4.工期: 90 日历天 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是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关于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加盖公章);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特别说明: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拟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1.2信誉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是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关于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加盖公章);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特别说明: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拟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是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关于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加盖公章);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特别说明: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拟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03 09:00:00至2024-06-07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6-24 09:00: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故城县乡村振兴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故城县 | 地址: | 石家庄高新区槐安东路与祁连街交口东南角长九中心a区b座30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翟振伟 | 联系人: | 孙俊霞 |
电话: | 0318-5322363 | 电话: | 18031916017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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