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对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住院大楼提质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于2024年4月19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于2024年4月23日17时00分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现对该项目发布澄清及答疑文件。
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一)商务部分问题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双方签章外,其余资料部分是否由牵头人签章即可?”
答复如下: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需签章处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签章外,投标文件其他需投标人签章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签章即可。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财务状况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答复如下:财务状况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3: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和党建工作预案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答复如下: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党建工作预案或支持开展党建工作的承诺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4:投标函附录中对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置和驻场设计人员配置已按投标人须知1.4.1条要求承诺了,是否不需另行单独承诺了?”
答复如下:是的。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5:请问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是否可以上传签字后的扫描件?”
答复如下:可以签字后扫描上传。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6:编制“技术方案暗标”评审模块的文件时,需生成连续的页码。请问是页码整体连续还是每个模块分别单独编制页码(分别从1开始编制页码)?”
答复如下:可以分模块每个模块独立生成连续的页码,也可以整体所有模块生成连续的页码。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7:请问联合体成员单位需要盖章和签字投标文件的哪些部分?造价师章需要盖章和签字哪些地方?请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签字及盖章的具体要求。”
答复如下: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需签章处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签章外,投标文件其他需投标人签章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签章即可。
本项目未要求造价师必须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
具体签字盖章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7.3 款。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8:根据招标文件,设计单位须配备结构专业、装饰专业、水电专业、暖通专业各1名设计人员(各专业设计人员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注册资格证书)常驻施工现场,驻场设计人员必须为本项目设计团队人员。同时,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共计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请明确需配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名称。根据投标文件模板,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只需要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三个的相关资料。请问设计团队成员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也要写进项目管理机构表格里面吗?还是放在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里?有没有具体的格式要求?”
答复如下:驻场设计人员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除外)由中标人在中标后配备齐全,招投标阶段不需提供。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9:若采用保证保险提交保证金,一般会自动生成保险公司的保单。能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单的截图,同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保证模块中填写完整保证保险?”
答复如下:可以。采用现金或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项目开标时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公示的保证金到账信息为准。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投标文件第三节技术方案格式中,需生成连续的页码,是指技术方案的每个模块页码相连吗?第四点建筑信息模型及其他(本项目不适用)这一页,是上传带页码的空白页还是上传原招标文件格式里的文字内容?”
答复如下:“技术方案”章节可以分模块每个模块独立生成连续的页码,也可以整体所有模块生成连续的页码。
“建筑信息模型及其他(如有)”部分不用上传内容,保留原格式即可。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用于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和用于加分的资信业绩能重复吗?”
答复如下:如果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既满足资格要求,也满足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加分要求,那此类似工程业绩既可以用于资格评审,也可以用于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加分。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2:依据湖南省36号文的对应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要求,就贵院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住院大楼提质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商务评分部分设置存在不合理的情况,特提出质疑具体分析如下:
一、商务奖项得分情况
因项目为设计牵头,各潜在投标人牵头设计院商务分析详见表格,由于设计资质奖项设置为“两国两省”,经查询全国各潜在投标人牵头设计院“两国两省”情况,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五家单位奖项得分为满分。其中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资质降为乙级、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全过程咨询中标单位,均无投标资格。最终仅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奖项得分为满分5分。
编号 | 单位名称 | 国奖数量 | 省奖数量 | 得分 | 备注 |
1 | 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2 | 5 | 5 | 该设计院净资产情况根据招标文件打分,落后编号3中机及编号4深圳华阳两家单位1.5分。 |
2 | 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2 | 6 | 5 | |
3 |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3 | 2 | 5 | 该设计院作为民营设计院不参与湖南省内设计牵头epc工程项目。 |
4 |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 | 11 | 5 | 该设计院为本项目全过程咨询单位,没有投标资格。 |
5 | 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 | 7 | 5 | 该设计院为乙级,没有投标资格。 |
6 |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5 | 1 | 4 | |
7 |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7 | 1 | 4 | |
8 |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17 | 1 | 4 | |
9 |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2 | 1 | 4 | |
10 |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 9 | 1 | 4 | |
11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 | 1 | 4 |
上述设置的“两国两省”奖项得分为满分三家单位中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打分落后中机国际、深圳华阳两家单位1.5分;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民营设计院不参与湖南省内设计牵头epc工程项目;最终导致仅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在商务评分部分占据遥遥领先优势,按照该招标文件设立结果导致全国能参与该项目竞争的单位仅一家(中机)。
因商务部分施工单位资质加分有较多施工单位能够达到满分,再基于上述分析商务评分部分仅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为唯一满分单位,且与第二名单位有较高分差,势必导致该项目不具备竞争性,有失公平。按照该招标文件导致的结果就是未开标即可认定为中机国际牵头的施工单位即中标单位。”
答复如下:本项目严格按照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20000万元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设置优良信息个数,设计奖项计满分的潜在设计单位不具唯一性。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是改造项目,由宾馆改造为医院,设计比较复杂,现场不确定因素比较多。为更好地发挥设计的主导作用,招标人科学择优,设置设计奖项个数,鼓励综合实力强,企业信誉好的设计单位参与投标。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技术方案、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投标报价三部分综合汇总计分排序,设计单位的奖项只是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其中一项内容。
综上所述,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设置设计奖项个数,合法合规,并无唯一性或指向性。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3:根据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第四款规定“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根据此条,我方的理解为施工难度大、复杂的项目,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比较合理,由设计牵头的不合理,具有明显的排他性,湖南省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项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了牵头单位,因此,建议招标人确定施工单位牵头单位。”
答复如下:本项目是改造项目,由宾馆改造为医院,设计比较复杂,现场不确定因素比较多,与大多数房屋建筑工程有所区别。经综合考虑,招标人设置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便其能更好发挥设计的主导作用。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4:招标文件设置条款存在明显排他性和唯一性:
1、违规条款:招标文件第37页第二章10.3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财务状况:1.财务状况要求:?银行授信额度?资产负债率?净资产;
违规说明: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主旨: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解决企业“投标难、中标难”的问题。《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已经2024年1月31日第8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其中第七条政策制定机关制定标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应当平等对待不同地区、所有制形式的经营主体,不得在标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中设置以下内容:第(四)根据经营主体的规模、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市场占有率、负债率、净资产规模等设置差异性得分;按照目前招标文件中的财务要求、设计牵头、设计加分2国2省,全国市场仅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满足。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2、修改建议:取消财务状况中的负债率、净资产等差异性加分要求。”
答复如下: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严格按照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20000万元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设置财务状况评审项。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5:招标文件第36页第二章10.3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优良信息3(1)“全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设置1个不合理:
1、说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第10.2条“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优良信息”中相关奖项基本均按最高要求设置,该项目建设年代超过40年(上世纪1982年建成),改造难度大,对设计与施工等方面要求较高。对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重视,但“全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仅记取一个,明显不合理;
2、修改建议:此奖项是企业资信至关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为招标人选择更好的企业中标,此奖项应记取2个,更能体现企业资信优势!特此建议。”
答复如下: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严格按照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20000万元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设置国家级标准化工地个数。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6:编制技术方案各评审模块的文件时,需要生成连续的页码。请问需生成的连续页码是指所有模块的页码连续还是每个模块单独设置连续的页码?请明确。”
答复如下:可以分模块每个模块独立生成连续的页码,也可以整体所有模块生成连续的页码。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7: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成员方是否也要填写签署。”
答复如下: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需签章处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签章外,投标文件其他需投标人签章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签章即可。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8:承诺书是否只需要以牵头方的名义填写签署。”
答复如下: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需签章处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签章外,投标文件其他需投标人签章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签章即可。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投标文件中“第二节 投标报价格式”中“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中“(一)建筑安装工程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和“(二)建筑安装工程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分别填写哪些内容。
”
答复如下:投标人在以上任一章节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即可。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0:技术方案编制,具体包括的内容,招标文件没有体现,请补充说明。
”
答复如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1.2.1(1)款技术方案评审内容。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1:招标文件第37页第二章10.3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优良信息3(2)“省级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以及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设置20个不合理,严重排斥外省优秀企业:
1、说明: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主旨: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解决企业“投标难、中标难”的问题。《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已经2024年1月31日第8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其中第六条(三)要求经营主体取得本地区业绩或奖项;第七条(一)根据经营主体取得业绩的区域设置差异性得分;第九条(二)对不同地区或者所有制经营主体的资质、资格、业绩等采用不同信用评价标准;此项设置严重违背以上精神。
2、修改建议:此奖项是企业资信至关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为招标人选择更优秀的企业中标,也为了响应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政策要求,此奖项应按36号文最低标准各记取10个,特此建议!”
答复如下: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严格按照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20000万元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设置省级标准化工地个数,并具备充分竞争性。
(二)技术部分问题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清单中多处出现“?”,请明确如何处理,是否提供新版招标清单;”
答复如下:可以自行删除,这是财评审核时做的标记。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请提供“e.12: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以便单位工程汇总排序;”
答复如下:随附件提供。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3:暖通工程--地下室和地上部分:镀锌钢管dn40控制单价不一致,请问该如何处理?”
答复如下: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报价要求自行考虑,但各项的投标单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招标控制价单价。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4:电气照明工程--地下室和地上部分:配管pc15.pc20.pc25控制单价不一致,请问该如何处理?”
答复如下: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报价要求自行考虑,但各项的投标单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招标控制价单价。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5:消防水工程-地下室和地上部分:消火栓钢管dn150、dn100、dn65控制单价不一致,请问该如何处理?”
答复如下: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报价要求自行考虑,但各项的投标单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招标控制价单价。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6:消防水工程-地下室、地上部分和给排水工程-地下室:闸阀dn150、dn100、dn65控制单价不一致,请问该如何处理?”
答复如下: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报价要求自行考虑,但各项的投标单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招标控制价单价。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7:消防水工程-地下室和地上部分:水喷淋钢管dn150、dn125、dn100、dn80、dn65、dn50、dn40、dn32、dn25控制单价不一致,请问该如何处理?”
答复如下: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报价要求自行考虑,但各项的投标单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招标控制价单价。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8:消防水工程-地下室、地上部分和给排水工程-地上部分:穿墙、楼板套管【介质管道dn100】,【介质管道dn80】,【介质管道dn65】控制单价不一致,请问该如何处理?”
答复如下: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报价要求自行考虑,但各项的投标单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招标控制价单价。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9: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二)投标文件报价要求第4点:“考虑到本项目为初步设计阶段招标,发包人无法保证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等文件的绝对准确性。在本项目的招投标阶段,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初步设计图纸、概算批复、工程量清单、发包人要求等)后,发现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或者适用规范、标准、政策错误的,应及时通过质疑、答疑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请问建筑部分--建筑工程中是否漏记钢筋工程量清单,类似于遗漏的工程量清单结算时该遗漏的费用是否可以从暂列金额中列支?”
答复如下:本项目为epc招标,本次招标控制价为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经财政评审的全部费用,中标后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包干。即包干范围为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中明确的范围,而非清单内容。因此,投标人应当按完成项目全部投资的费用进行考虑,并在投标及施工图设计过程中进行完善和优化。本项目为初步设计阶段招标,如分部、分项工程漏项的可以自行增补。清单中如有遗漏,投标人可在投标报价总价和单价均不超财评清单的基础上自行增补,但不动用暂列金额。未增补的,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招标文件未按湖南省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要求(湘建监督[2021]36号)及本项目招标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潜在投标人根本无法制作投标文件,明显人为干扰。
1、违规说明:本次挂网附件仅提供t3版图纸(cad低版本,不可编辑),原完整技术资料t8版图纸(cad高版本,可编辑)未提供。
2、违规条款:招标文件未按湖南省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要求(湘建监督[2021]36]号)及本项目招标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cad文件存在明显人为干扰,具体为cad文件不可编辑,存在删减资料,破坏文件,降低图纸版本,提供不完整的设计图纸等。
3、必须提供设计资料: 1)方案设计文本 2)t8高版本可编辑cad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明显违规操作,性质恶劣,情况属实,方案初步设计单位故意删减设计文件,干扰招标活动。”
答复如下:1、本项目属于改建项目,未进行方案设计。
2、本项目已经按照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要求提供了可编辑的cad图纸(t3版本),但为便于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此次将再次提供原始设计版本(t8、t6版本)cad图纸,详见附件。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项目复杂,时间紧张,是否能提高版本可编辑的cad图纸。”
答复如下:本项目已经按照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要求提供了可编辑的cad图纸(t3版本),为便于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此次将再次提供原始设计版本(t8、t6版本)cad图纸,详见附件。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2:招标文件正文第92页“设计内容:包括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所有二次设计、专项深化设计工作,并提供建设期设计驻场服务。...投标人应提交全部达到满足编制预算和施工深度的设计成果文件,其中包含所有暂估价工程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后的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内所有建筑物拆除工程(包含建筑、结构及安装拆除)、建筑工程、加固工程、装饰工程(含特装)...”其中“装饰工程(含特装)”部分挂网文件里未体现,请提供相应的初步设计图纸及说明。”
答复如下:装饰工程图纸属于施工图阶段图纸,装饰标准详见初步设计说明及相关文件,概算和招标控制价中已考虑相关费用。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3:初步设计的说明1.2条中本次初步设计出图范围:所有子项内容及各专业内容(含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消防、人防等);景观、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精装修等编制设计说明,其余纯水(直饮水)、医用气体、净化工程、厨房工程、实验室工艺系统、辐射防护工程、亮化、标识等详专项设计,
招标正文内第四章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6条工程承包范围,第一部分设计工作中的设计内容:投标人应提交全部达到满足编制预算和施工深度的设计成果文件,其中包含所有暂估价工程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后的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内所有建筑物拆除工程(包含建筑、结构及安装拆除)、建筑工程、加固工程、装饰工程(含特装)、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电气(含线路、设备、强弱电机房、 机房内的一切设施设备等所有分项工程)、消防、弱电智能化、抗震支架、人防、暖通(含净化空调)、电梯、安防等]、变配电工程、医用气体、医疗物流系统、纯水/直饮水工程、燃气工程、弱电信息化、标识系统、污水处理站设备及管网连接、项目主楼、雨水污水接入到室外管道井、给水管线主楼到室外泵房连接、暖通管道管线、电气管线工程从主楼连接到室外配电房等、施工临时用水用电(含接入点到红线范围内的设计方案)等。
除初步设计中注明二次深化的专项设计外,招标正文中的设计内容中的专项,如特装,医疗物流系统,纯水/直饮水工程等,是否由业主委托专业厂家深化设计,施工图配合进行土建条件预留,请明确。”
答复如下: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全部施工图设计、二次专项设计内容均包含在中标人的设计范围内。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4:初步设计并未对厨房内部进行深化设计,请问这部分内容是否在设计范围内,还是由后期专业厂家深化?”
答复如下:按招标文件执行,包含在中标人设计范围内。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5:根据初步设计说明第4.9节,“医疗专项由甲方委托专业厂家进行设计,本章节所列医疗专项设计的技术要求仅供参考,具体以专项设计和医院设备采购为准。”临检生化免疫、中心手术部、中心icu等洁净科室及放射科医疗工艺专项设计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复如下:按招标文件执行,上述专项设计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6:根据《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第5.1.6条“通行推床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2.40m”,改造病房区走道净宽仅1.9米,违反规范要求。此为方案性问题,请业主予以确认。”
答复如下:改造项目现状限制,初步设计图纸中已对走道局部加宽。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7:根据《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64-2017第4.2.1条“用餐区域不宜低于2.6m,设集中空调时,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m”。负一层餐厅层高2.9m,负二层餐厅层高3.1m,无法满足净高要求,此为方案性问题,请业主予以确认。”
答复如下:初步设计中已明确负一层净高不应低于2.4米,负二层净高不应低于2.5米。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8:根据磁共振设备机房设计原则,“磁共振设备机房一定要远离汽车马路、电梯、空调冷却压缩系统、泵房、变压器、交流电配电箱,交流电强电电缆及其他电动设备和电磁设备。”一层改造平面图mri检查室正下方是超声检查室,与dt-12病床梯距离小于10米,存在干扰。mri检查室缺少空调机和水冷机房,并应补充失超(氦气排放)管井通向屋顶。此为方案性问题,请业主予以确认。”
答复如下:投标人根据要求自行完善。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中心手术部共16间手术室,未定手术室洁净等级。手术室为无窗洁净空间,2-q轴交2-13至2-16轴窗户是否取消?”
答复如下:1、手术室洁净等级按不低于千级考虑(部分不低于百级),施工图阶段须与建设单位再次确认。2、为保证原有建筑风貌,窗户不能取消。但为保证手术室洁净条件,内部可采取封堵措施。投标人根据要求自行完善。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0:二层改造平面图手术医生区男女卫浴布置在“dsa设备房及洁净物品库房”的正上方,违反《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第5.6.2条强条要求。此为方案性问题,请业主予以确认。”
答复如下:投标人根据规范自行完善。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1:主楼南侧与裙房之间间距为12.65米,消防扑救场地与建筑之间的距离经纬2.23米,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2.2条内第4点要求。”
答复如下:本项目已通过初步设计评审,承包人须考虑后续施工图阶段与消防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2:北面5层裙房的西北角消防车道与建筑打架,无法满足消防车转弯半径需求。”
答复如下:本项目消防总平面图已通过初步设计评审,承包人须考虑后续施工图阶段与消防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3:主楼西北角出室外标高56.93,比室内56.80还要高,有雨水倒灌风险。”
答复如下:投标人须自行考虑并完善防雨水倒灌措施。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4:挂网资料没有原结构设计资料和检测鉴定报告,无法对结构加固方案做进一步论证和分析,可否提供?”
答复如下:可以提供检测鉴定报告,详见附件。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5:电气初步设计并未对手术室、icu等专业科室内部进行深化设计,请问这部分内容是否在设计范围内,还是由后期专业厂家深化?”
答复如下:按招标文件执行,上述专项设计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6:初设文本及图纸中提出,由于本次初设批复范围仅为建筑内部空间改造区域,不涉及建筑室外工程设计,故室外消防水泵房以及室外给排水管道新增及水池仅作为满足室内给排水及消防需求进行图面表达。初设批复中,给排水及消防改造中包括室外新建消防水泵房及水池。省发改委概算批复中,室外工程不包含室外部分,仅包含室外水电暖管道连接费用。请问,室外消防水泵房及水池是否在本次招标及施工范围内?”
答复如下:室外消防水泵房及水池不在本次招标及施工范围内,但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从室外消防水泵房设备至本项目范围内的管线连接。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7:根据初步设计说明第4.9节,医疗专项由甲方委托专业厂家进行设计,本章节所列医疗专项设计的技术要求仅供参考,具体以专项设计和医院设备采购为准。本次设计是否不含医疗工艺专项设计。”
答复如下:按招标文件执行,上述专项设计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8:根据初步设计说明第8.5节及初设图纸,所有洁净区、医疗气体仅配合土建及电气专业预留条件,施工图设计是否按此执行,洁净区及医疗气体专项设计后续由甲方委托专业公司深化设计。”
答复如下:按招标文件执行,上述专项设计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9:根据初步设计说明第8.7节及初设图纸,“icu、手术室采用净化空调,冷热源及末端均另行单独设置,由医疗设计 院等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作二次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否按此执行,后续由甲方委托专业公司二次深化设计。”
答复如下:按招标文件执行,上述专项设计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30:根据初步设计图纸,4至6层手术部分均用阴影进行标注,“阴影区为净化区域,详净化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否按此执行,后续由甲方委托专业公司二次深化设计。同时,该部分专项设计是否列入招标控制价内。”
答复如下:按招标文件执行,上述专项设计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31:原初步设计,防烟分区排烟系统均标注先关信息见附表,但图纸中无附表信息,请提供完整的初步设计图纸。”
答复如下:附表中详细计算内容属于施工图设计阶段成果,投标人在施工图阶段自行完善。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32:本项目所有挡烟垂壁均为采用固定挡烟垂壁,底距地2.1m高,是否会影响室内使用空间的净高。原初步设计,排烟系统净高按2.6m设计,吊顶按密闭吊顶进行考虑,储烟仓厚度0.5m,接近排烟系统挡烟垂壁安装极限值,是否考虑吊顶内管线的安装空间。”
答复如下:已考虑吊顶内管线的安装空间,各层净高要求详见初步设计说明,由投标人自行完善。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33:原初步设计层高为3.3m,吊顶高度按2.6m考虑,请问吊顶内的管线空间为多少,或是采取了什么设计措施。”
答复如下:已考虑吊顶内管线的安装空间,各层净高要求详见初步设计说明,投标人在投标及施工图阶段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自行完善。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34:初步设计未见氧气、真空吸引、压缩空气等医气管相关的管线设计,施工图是否按此执行,同时,该部分管道是否列入招标控制价内。”
答复如下:1、按招标文件执行,上述专项设计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2、该部分以暂估价方式计入本次招标控制价内。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35:初步设计未见燃气管道相关的管线设计,施工图是否按此执行,同时,该部分管道是否列入招标控制价内。”
答复如下:燃气工程列入暂估价,在本次招标控制价中。其设计、施工需由中标单位组织实施。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36:初步设计说明中提到本项目有真空吸引及压缩空气需求,但初步设计建筑平面无该两项专用机房的设置。”
答复如下:初步设计已经在地下二层预留机房位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及施工图设计阶段自行考虑完善。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37:项目是否有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答复如下: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为满足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建设期无安全事故,不因绿建、安全、文明等问题遭受主管部门处罚。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38:bim费用包含在总价范围呢,bim是否有精度要求?”
答复如下:bim费用包含设计bim和施工bim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bim精度应满足施工bim要求。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39:关于拆除工程,具体拆除范围是否可明确?如不能明确,是否以投标人自身踏勘结果为准进行报价调整?
”
答复如下:拆除原则是拆除工程量只减不增、尽量利旧进行优化。本项目为epc招标,本次招标控制价为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经财政评审的全部费用,中标后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包干。拆除工程在本项目总价包干范围内,投标人可自行踏勘并进行报价,但报价的总价和单价不得超过发布的招标控制价。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40:地上部分给排水清单中排水管与雨水管均为upvc排水管,设计说明里要求为hdpe排水管,请明确以何为准,是否按设计说明调整管材并报价?
”
答复如下:1、投标时按招标清单进行报价;2、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投标人实施时应当满足初步设计说明要求。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41:地上部分给排水清单中给水管dn15—dn25为ppr塑料管,设计说明里要求dn15—dn150均为psp钢塑复合压力管,请明确以何为准,是否按设计说明调整管材并报价?
”
答复如下:1、投标时按招标清单进行报价;2、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投标人实施时应当满足初步设计说明要求。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42:地下部分给排水清单中排水管及压力排水管为镀锌钢管、upvc排水管,设计说明里要求为hdpe排水管,请明确以何为准,是否按设计说明调整管材并报价?
”
答复如下:1、投标时按招标清单进行报价;2、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投标人实施时应当满足初步设计说明要求。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43:各专业阀门清单及设计说明均未明确材质,请明确。
”
答复如下:给水阀门为铜质。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44:消防水清单中水喷淋钢管管径≤dn50为沟槽连接,设计说明里为卡压连接,请明确以何为准,是否按设计说明调整管材并报价?
”
答复如下:1、投标时按招标清单进行报价;2、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投标人实施时应当满足初步设计说明要求。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45: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2.5条“投标人报价中的总价及单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将视为废标”,请明确此处“总价”为整体工程造价不超招标控制价即可,还是每个单项工程造价均不能超相应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请明确此处“单价”是否为每个清单项单价均不能超相应清单项招标控制价?
”
答复如下:此处总价系指投标总价。单价系指投标人报价清单中的每个单项的价格。上述价格均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46: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2.5条关于投标报价要求中明确本工程为epc工程总承包,投标人须按交钥匙工程的方式考虑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中所涵盖的费用及报价。
(1)条款中要求“但报价清单的工程量应与招标清单保持一致”、“如果承包人在中标之前未能修正,视为认可总价包干范围涵盖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工程量清单、合同、发包人要求等)的全部内容,并认为清单数量不准和漏项部分的价款已包括在投标人清单报价其他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中。”请明确投标工程中是否需将图纸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不一致处逐项列报发送发包人并根据图纸进行调整?
(2)“投标人认为招标清单漏项内容可以自行在招标清单后增补”,请明确对漏项部分报价是否有其他要求?
”
答复如下:1、本项目为epc招标,本次招标控制价为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经财政评审的全部费用,中标后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包干。因此本epc中标人后续的实施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中明确的相关要求,而不仅仅是招标控制价清单。
如图纸与清单存在不一致,投标报价时按清单进行报价。投标人实施时应当满足初步设计说明要求。如发现漏项,可在招标文件明确的原则下自行增补。未增补内容视为已包含在其它报价范围中。
2、漏项部分报价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由于本次招标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且项目为初步设计阶段招标,如分部、分项工程漏项的可以自行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