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监督评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监督评估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关于文安注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冀水审[2024]12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文安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文安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监督评估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文安洼现状启用标准为超20年一遇洪水标准,按照《大清河系防洪规划》、《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安排,大清河系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文安洼蓄滞洪区的设计滞洪标准也确定为50年一遇。因此,按照相关规划要求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要求,需完善文安洼蓄滞洪区的工程建设和安全建设,建立完备的分洪区控制工程体系和切实有效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体系。
本次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按设计滞洪水位5.94m进行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围堤工程、分区隔堤工程、进退水口门、防洪排涝闸、涵、泵站、桥梁工程及安全区、撤退路等。其中新(改)建堤防106km,新(改)建穿堤建筑物25座,分洪口门(闸)3处,新(改)建泵站6座,改建新建桥梁17座,新(改)建撤退路23条,共计37.66km。工程施工总工期为34个月。
2.3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后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对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农村征迁、企事业单位处理、专业项目处理等实施情况的进度、质量、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做好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以及各方组织协调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优良。
2.7最高投标限价:932.0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须具备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督评估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同为总监督评估师)资格要求:总监督评估师须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等与移民工作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征迁监督评估(或征迁监理)工作经历。
3.投标人与被监督评估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目的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业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3.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预留不低于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60%。对于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60%),【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承诺书(格式自拟)】。(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60%。【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承诺书(格式自拟)】。(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分包或如合同分包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承诺书(格式自拟)】。备注: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8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4年5月2日9:00时至2024年5月1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http://www.hebpr.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以上两个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e招冀成”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2投标人将已下载的.hbzf格式招标文件导入e招冀成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官网的【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e招冀成投标系统。
5.3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请在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首页“办事指南”中“e招冀成标准版-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
5.4登录平台、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e招冀成”首页“办事指南”中“ca办理”栏目(http://www.hebeibidding.com);
5.5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5.6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7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5.8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a 办理流程详见www.hebeibidding.com/中的“ca 办理及绑定说明”】,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6.4 开标地点: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文安县水务局
地址:廊坊市文安县政通道286号
联系人:周永波
电话:0316-528520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启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证大大拇指广场4幢1单元804号房
联系人:张凯
电话:0316-7084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