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社主村、冲下村、龙归村等3个行政村
资金来源
由典型镇培育资金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由典型镇培育资金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等施工。
招标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464.5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389.88万元。
招标内容
拟对韶关北高速出口至圩镇之间的道路进行路面修复、花基改造、路灯提升、增设人行道、新建生态停车场,整治排水沟等、导视补齐提升等。
工期
本工程施工招标工期为60个日历天。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叁佰叁拾肆万玖仟壹佰玖拾叁元捌角壹分(?3349193.81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4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拟派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23〕469号)文件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同时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3.4 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6)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7)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1)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人民政府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2)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
(3)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4)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
(5)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