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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CG769]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2024-04-19 公开招标349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外包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外包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sggzyjy.cb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白山市浑江区江北街道翠柏路15号新政务大厅五楼【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北侧(三)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bzfcg-gkzb 2024-001

2.项目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外包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69.966592万元

5.最高限价:269.966592万元

6.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7.项目地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8.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6)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若新成立的企业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请提供零申报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2022年、202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省内企业提供吉林省专用信用报告,获取渠道1、http://www.jl.gov.cn/;2、http://credit.jl.gov.cn/;3、“吉事办”app;外省企业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要求,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7)投标人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无任何犯罪记录,须自行查询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记录,提供查询页面清晰截图;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0)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1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12)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及地点:请自行登陆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sggzyjy.cbs.gov.cn/)下载招标文件。

3.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sggzyjy.gov.cn/)进行登记注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白山市浑江区江北街道翠柏路15号新政务大厅【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山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三)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鸭绿江大街92号

联系人:张晓宇

联系方式:132343906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和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大街51号

联系人:李宝霞

联系方式:0439-8257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宝霞

电 话:0439-8257009

4.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联系方式:0431-88550620

注:1、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内容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2、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屏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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