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吴忠市红寺堡区2024年人工造林项目(四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吴忠市红寺堡区2024年人工造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红发改审发[2024]18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a64030020240417016
2.2建设地点:红寺堡区大河乡、太阳山镇和新庄集乡。
2.3建设规模:人工营造灌木林1.87 万亩,营造林小班整地1.87万亩,点播种子18700千克,管护1.87万亩。
2.4工期和养护期: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9月30日,共计141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养护期1年年(时间从完成苗木栽植后计算)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3个标段,监理为1个标段,共4个标段。
四标段监理:
服务期限:与施工同步。
2.6招标范围:批复、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信誉要求:
(1)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开标当日查询)
3.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其他要求:注:①监理人员配备标准按有关政策文件执行②不得将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职称作为资格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7日17时00分起至2024年
4月23日23时59分,“宁夏回族自治 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 数字证书安全管理。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 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 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 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5-9 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红寺堡镇文化西街001号
联系人:马登宝
电话:18195333337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融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华联广场8号楼1720室(长城路与正源街交叉口)
联系人:许凯
电话:0951-6150517/18709517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