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业主为盐城市亭湖区城市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亭湖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文峰街道沿河中路20号东方红药厂药库楼。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241.74平方米,建筑单跨最大跨度约9米。建设内容包含药库楼改造(1幢,框架结构、地上四层、建筑面积约2972.19平方米、单跨最大跨度约9米,建筑高度约23.3米),新建地下消防水池(1座,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269.55平方米、单跨最大跨度约7.2米,建筑高度约 5.4米)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工程总造价约1973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1707万元。
2.1.4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10日,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5日
2.1.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见下述2.3款标段划分中的招标范围。
2.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e3209020002000003001001 | 亭湖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 亭湖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施工,包括药库楼改造(改造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含加固、土建、装饰、幕墙、屋顶花园、水电、消防、暖通、智能化、电梯采购安装等)、新建室外地下消防水池及室外附属(景观、绿化、雨污水、安装等)等项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
3.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3.1.1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亭湖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