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
预算金额(元):797500.00
最高限价(如有):7975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青铜峡市公安局2016年智能图控运维服务项目 | 青铜峡市公安局2016年智能图控运维服务项目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1 | 对吴忠市公安局2016年建设的智能图控项目进行改造及运维。(详见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7975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7975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按 10%扣除);③《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按10%扣除); ④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 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 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⑤凡在宁夏回族自 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注 :1、(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3-15 18:00:00 至 2024-03-22 18:0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3-26 10: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4-03-26 10:30: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交易主体登录,进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 3.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供应商qq交流群:331010760进行咨询。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同时发布。 6.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专用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7.参加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当天须自行携带电脑,随时等待通知,以便进行二轮报价。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报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二轮报价;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青铜峡市公安局
地 址: 青铜峡市汉坝东街1号
联系方式: 0953-6566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28幢101,102
联系方式: 15695079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汤凯
电话: 0953-656601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媛
电话: 15695079880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