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标段)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工程进度款的付款比例:按月支付,以实际工程量支付。
2、招标文件中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在软件版中不存在的节点,如项目管理机构机构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投标保证金等,上传至投标文件软件版“其他组成材料”这一节点。
3、工程量清单以本次上传为准,请重新下载。
4、工程量清单中,姜洪波排涝站、六新排涝站、圣水泉排涝站、永乐排涝站中涉及的清单项“主厂房面积”“副厂房面积”,清单特征描述为主副厂房面积主要包括砌体结构,门窗,室内外装修,除框架结构外的所有上部结构。
5、姜洪波排涝站、六新排涝站、圣水泉排涝站、永乐排涝站电气部分的照明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配电箱及防雷接地等对应清单项,未包含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6、工程建设区涉及线杆迁移及树木砍伐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施工单位施工临时区应避免设立在这些区域内。
本次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本次澄清修改不符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肇州县水务局
联 系 人:张旖宁
联系电话:0459-8523947
招 标 人:肇州县杏山涝区骨干治理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肇州县
联 系 人:杨伟君
联系电话:1560369580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嘉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新兴大街4号电商产业园b座130-25室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8345097871